85、国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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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居的公寓并不难找,在金从善的帮助下,第二天就找到了合适的。

父女两人没什么行李,直接拎包就走,入住十分的迅速。

至于家居用品,这些只要有钱就可以解决,更别说有个金从善在,不至于让这些琐事难倒他们父女两。

金从善派了司机和两个帮佣来帮忙,搬家的当天晚上,家里就已经有模有样,能直接入住了。

沈声默躺在床上缓解一身疲劳,同时才有空查看一下许久不曾点开的系统面板。

【第十五天:晴

直播间状态:无法开启

粉丝值:3014500/1000000000】

【本位面进度:14500/3010000】

真是不容易,加上系统奖励的一千个粉丝值,还有在戏堂子里积累的粉丝值,一下子给沈声默加了近两千的粉丝值,这一加起来,就是接近一万五了。

之前在小山村里的时候,那一万多的粉丝值沈声默可是用了整整三年啊!

三年啊!

这称之为血汗钱都太过轻松了。

好在,来到香江之后,粉丝值有了较为乐观的涨幅,这让沈声默轻松不少。

以后香江的戏堂子,就是她沈声默的天下,就不信这粉丝值攒不起来。

怀着一腔的雄心壮志,沈声默陷入了梦乡。

次日,沈声默醒得比较晚,当她睁开眼时,沈槐就已经在客厅里洗洗刷刷,擦擦这个,摸摸那个。

沈声默洗漱完毕后,对着客厅里的沈槐说:“爸,我今天有事,先出门了。”

“去哪儿啊?”父女俩刚搬了家,屁股还没坐热乎,沈声默就迫不及待往外走了。沈槐跟在她身后,急急问道。

“买衣服呀爸爸,你要不要?”沈声默回头笑盈盈的看他。

沈槐想起了自己当初登台成名的时候。

也是像沈声默这般,手里一有几个钱,下了戏台子后,就迫不及待的往布庄买料子,做衣裳。

那时候,成衣店还很少,大家大多都是自己买布回来,请裁缝做的衣服。沈槐买了最好的料子,让裁缝做了三套衣裳,一件比一件好看。

女孩子爱俏,沈槐也充分明白她想显摆的心理,并不阻止她。

“我带来的衣服还能穿。”沈槐叫住她,然后给她十块钱,怕她不够用,“多买点,爸爸在家里收拾东西,就不和你一起去了。”

十块钱在这个时候,相当于很大的一笔财产了。

女儿是很让沈槐放心的,沈槐知道,这一个月来,沈声默和戏堂子里的小二学了很多粤语,如今出去,要想和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不成问题。

学习能力强得惊人。

沈槐觉得,两人一起走出去,可能会走丢的是自己,而不是沈声默。

当然,沈槐自己也在努力的适应这里,只不过人老了,学习能力也跟着退步了,脑子不灵光,比不上女儿。

沈声默笑盈盈结果他递过来的十块钱,道了谢,然后一蹦一跳出门去。

她早就做好了攻略,坐了公车,一会儿就到了。

不得不说,现在的公车,和几十年的公车没什么区别。

同样的挤,同样的颠簸。

好不容易到了购物中心,沈声默连忙跳下来。

她理理自己的头发,捏着辫子,然后走了进去。

这里的装修富丽堂皇,门店开阔,物品丰富,几乎一切应有尽有。

此时,沈声默身上穿的,还是内陆带来的衣服。

花衬衫,黑裤子,和花里胡哨又时髦的购物中心比起来,她可真像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

换了别人,还不一定敢进来买东西,而沈声默兜里揣着刚刚到手的四十块钱,加上爸爸刚给的十块钱,就冲进来了。

步伐十分轻快,神色特别坦然。

新租的租房子的钱是沈槐出的,他有之前结算的三年工资,加上金从善给他的工资,父女手里的钱足够在这里生活好一段一日。沈槐没要沈声默的钱,让她自己存着,等以后有需要再用。

她可好,冲着购物中心就来了。

嘻嘻,就是要买买买。

购物中心的一楼是箱包之类的店铺,巨大广告牌上贴着女明星的海报,看上去和现代的购物中心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女明星很好看,身材很好,脸很好看,朦朦胧胧不甚清晰的像素,反倒给女明星增添了美感,沈声默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在沈声默周围不少来往购物的女士。

她们有些穿着剪裁得体的旗袍,勾勒出姣好的腰线,有些穿着很时髦的裙子,戴披肩,一个比一个摩登,一个比一个时尚。

沈声默大致逛了一圈,能辨认出好几个后世如雷贯耳的大牌,全是外国来的品牌。

牌子是大,却不适合她这样年纪的小女孩,沈声默直接pass掉,往上一楼层走。

到了二楼,沈声默来到一家鞋店,先花了五块钱,买了一双白色的帆布鞋,把脚上有些开线的布鞋换掉。这个价位的鞋子,在这个年代这个消费水平,算高了。沈声默虽然一身简朴的打扮,但一个小女孩独身就来买衣服,掏钱还特别爽快,但sa也不敢怠慢,服务特别到位,给沈声默拿了一个袋子,让她把布鞋装走。

沈声默也没扔掉,果真拎着带走了。

继续逛了一会儿,没见着什么好东西,然后兴冲冲一路冲上了三楼,三楼这里就是主打服装的店铺。

一路走来,各式商品琳琅满目,看得人应接不暇。

购物中心呈圆形状建筑物,沈声默绕着圆圈走了一圈,主要是想大致看看这里卖的都是什么类型的商品。

常年在戏曲练习室联系唱念做打,沈声默的体能和一般人不可同日而语。不管是耐力还是力气,都比寻常人大出一截,别人来逛这个商场可能会累,沈声默却觉得还行。

甚至她在戏曲练习室走一圈碎步,赶一趟马,都比这累得多。

走完一圈之后,是沈声默发现这里卖的衣服大多都是熟女路线的裙子,或者职业装居多,像她这样豆蔻年华的少女,是没有相应的服装店的。

难道要去儿童店买?好像……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儿童服装店,好多都是花里胡哨的,这真的合适吗?

沈声默陷入了深深的纠结当中。

她却不知道,这一圈一圈走下来,只看不买的样子,落在sa的眼中,就变成了只看不买的穷酸样。

作为销售人员,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了。

加上这个购物中心的定位高端,平时接待的都是有钱人,大家掏钱向来爽快,现在出现了一个异类,一圈一圈在那儿走,看上去还那么灰头土脸,当然就要聚在一起小声讨论。

“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胆的小土包,没钱也敢进来逛,也不怕闹了笑话。”

“这都来来回回走了多久,不买就赶紧走呀,妨碍我们门店。”

“我们这还没把标签摆出来,价格一摆出来,吓死她!”

“一会儿要是还这样走来走去,没头苍蝇似的,就叫保安来,把她轰走。”

店员们很闲,整理店面时,聚到一起就要交头接耳两句。她们一般接待的都是有钱人,向来都是眼高于顶的,甚至于哪个太太手里拿的是不是好货,私底下也要评论两句,哪怕她们自己压根买不起。

这里的店铺一个赛一个豪华,一个赛一个消费高,一看就不是这种小女孩能买得起的,她们议论起来理直气壮。

别的不说,就说对面那家女装店,听说是从哪儿哪儿刚引进的牌子。生意冷清,却也没有自降身价打折扣,一个个姿态高得很。

而他们这边,只会更高。

这小女孩来错地方了。

sa的目光不停在沈声默身上扫视着,只想着她快点离开,快点离开自家店铺门口,免得吓走了真正想买的客人。

毕竟沈声默看上去,就不是能消费得起的样子。

或许是她们的目光过于炙热,终于让门外的小女孩感觉到不舒服,她终于动了起来。

打量了一圈的沈声默目光锁定了一家服装店。

在看到那家店铺有个假人模特穿着吊裆裤和白t恤时,她挪步走了进去。

走了,进去。

就是那家最新开的女装店。

sa们惊了一下,面面相觑,面色都有些不好看。

原以为她要走了,却没想她居然进了那家新店,真是……

“没事,一会儿就被那价格吓出来了。”领班说。

其他人深以为然。

沈声默并不知道,她被人围观了一把。

走进那家店后,那家店的sa很快围上来,问她:“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呢?”

说的是粤语。

沈声默一张口,本能要说国语,但未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用粤语和sa交谈:“我想买一身衣服,不要太成熟的。我看到门口模特穿的不错,想试试。”

“您可真有眼光,那是我们最新上的款式!”

sa笑开了花,带领沈声默试他们新上的款式,十分热情。

原因无他,是因为这些衣服一般都无人问津,都是从国外传进来的,什么牛仔裤,什么背心之类的,比较多,没人穿,没人买。一般是对面的裙子和皮草店之类的,经常有女士光顾。

现在终于来了个识货的人,先不管她买不买,先试了再说。

万一买呢?

反正又不是店员的衣服,她只是个打工的。

在sa的盛情之下,沈声默被她带着试了很多的衣服。

当衣服上身之后,店员全都围过来,因为他们发现,沈声默是天生的衣服架子。

不管多平平无奇的衣服,只要穿到她的身上,立即大放光彩,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样。

插腰的短裤和白衬衫,姜黄色背心打底配的吊裆裤,不管怎么搭怎么穿,都是十分好看。

她明明还是少女的模样,可是身材像抽了丝的嫩芽一样,尽情施展着。许是因为常年练戏曲,训练体态的缘故,沈声默的肩背和颈脖线条都十分好看。

修长笔直的双腿,以及,流畅匀称的肌肉线条,这就决定了,她不管是露胳膊还是露腿,对观众来说,都是绝佳的视觉体验。

有了沈声默这个活招牌,本来进店只是看看,并不打算买衣服的几个女士也意动起来,围着沈声默,让店员也给她们配一套带走。

sa笑得更甜了,夸奖道:“小妹妹你穿得真好看,依我看,都不必选美皇后差到哪里去,比海报上的女明星还好看呢!”

这明显是一句吹捧夸奖的话,只因为沈声默的漂亮,听上去很有信服力。别人也许听听就罢,不会当真,沈声默却颇为天真又大胆道:“不错,我以后要比她们还红。”

一边和店员聊天,一边付了账。

沈声默出来的时候,身上穿的是那套黄色背心上衣,下身吊裆短裤的搭配,头上还戴着一个帽子。手上还拎着另一套短裤衬衫的搭配,旧衣服同样是没有丢弃,让店员装在袋子里拿走了。

一推门走出来,明显是满载而归的模样,手上一共拎了三个袋子,看样子消费了不少钱。

对面暗地里编排沈声默的那家店店员们百无聊赖的站在门口聚齐,当看到对面新开的店又一个客人拎着许多袋子走出来时,忍不住露出羡慕的神色。

从刚才开始,他们这边的生意就不好了。

反倒是生意冷清的对面,人气忽然变得暴涨起来。

进去的人变多了,更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是,基本每个出来的人手上都拎着袋子,都买了东西,绝不是光看不消费的那种。

对面生意好了,他们这边差了,提成也就少了,这可关系到自己口袋里的钱,当然会多关系一点。

所以当看到沈声默提着大包小包出来时,各个露出失望的神色。

他们还等着那些没有买衣服的客人往他们这儿来呢。

可对方提了这么多袋子,明显是不会再买了。

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了一句:“你们看,是不是刚刚那个探头探脑的小女孩?”

经过这句话的提醒,店员们的目光再次聚在沈声默身上。

定睛一看,可不就是么?

脸还是那张脸,可是这气质这身段——

完全不是同一个人啊!

刚刚的她穿着土里土气的,走在街上和他们正面撞到,看都不会多看一眼的那种。现在换了一声装扮后,已经从刚刚的小土妞变成了一个鬼马少女。看上去俏皮又可爱,充满了青春的朝气,明媚而美好。

那飒爽的姿势,那大步流星走路的样子,别提多飒,多好看。

她依旧扎着麻花辫,可是现在这麻花辫不仅没有让她显得土里土气,反而有种娇俏可爱,精灵古怪的感觉,让人感觉很青春,很活泼。

这也太好看了吧!

沈声默的钱已经霍霍光了,没剩下多少钱了,这里消费不低,估摸着她剩下的钱买不了一套衣服,便没有进去看。在路过这家店的时候,她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然后挪开目光,大步流星往前走。

这家店的衣服一般般,倒是店员挺有意思,一个个贴在玻璃上,像动物园里的猴子。

只是这句话太没教养,沈声默当然不会说出来。

等沈声默走后,店员们才开始说话。

“原来她买得起啊,早知道就拉她进来了……”一个sa不无遗憾的说道。

其他人心底也这么想,只不过不好意思说。

没看见领班的脸色都已经绿了么?

所有人都讪讪闭了嘴,不再聚在一起八卦了,转而专注自己的工作。

衣服是别人的钱,提成可是她们自己的。

只是她们没想到,这一天,将是生意惨淡的一天。

因为生意对被对面新开的那家店铺给抢走了!

简直可恶!

她们仍不知道,那家店里发生了什么,也低估了一个合适的模特的重要性。那些看到沈声默买衣服的人不止一两个,看到别人穿得好看,自己当然也想买。

“爸爸,我买东西回来啦!”沈声默是用脚把门踢开的,因为她手上没空了。

除了买回来的衣服,她还拎着几包吃的。

有蛋挞,有老婆饼,都是一些对沈槐来说很新奇的玩意儿,沈声默想让他尝尝鲜。又知道他心疼钱,舍不得买这个买那个,就一口气全给他买下来。

没错,大孝女就是她!

一听见女儿的叫喊声,正在打扫卫生的沈槐抬起头看,看到手上拎着许多袋子的女儿,先是吓了一跳,再一看她的打扮……

这一吓,更是差点摔了。

这……这竟是他的女儿?怎么出门好端端的,回来就变成……这样了?!

沈槐震惊。

偏偏沈声默却看不见他震惊的目光似的,把袋子放下后,还特别臭美的在他面前转圈圈,问道:“怎么样?是不是比海报上的女明星还好看啊?”

好看不好看不知道,大胆倒是挺大胆的!

沈槐说:“怎么穿成这样子?以前那样多好,乖巧又可爱!”

沈声默:“……”

听了沈槐的话,她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旧衣服,心想果然年纪大就会出现代沟,这连审美都不一样了。

以前的那身衣服,耐穿,实用,不怕脏,沈声默不嫌弃它,但也谈不上多喜欢。

可是,沈槐确实真心实意,打从心底觉得那麻花辫加上灰布衬衫黑裤子的打扮,好看!

沈声默说:“我现在是金伯伯的当家花旦,当然要配一身担得起花旦的行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很时尚,很摩登。”

沈槐挥舞着鸡毛掸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顿了顿,他才道:“好看不好看不知道,倒是挺像妖精的。”

看看,看看这封建大家长的口吻。

沈声默继续道:“反正我觉得挺好看的,我以后就要做香江最摩登最时髦的女郎!”

沈槐重重哼了一声,不说话,继续打扫房间。

真是不知道怎么说这小祖宗好。

沈声默眼珠一转,然后拿起一个纸袋子。

纸袋子被油沁湿,隐约露出里面的食物,能看出是饼干一类的事物。

这袋子上,写的正是老婆饼。

沈声默故意拿着纸袋子放在沈槐的鼻子底下晃来晃去,引诱他。

新鲜出炉的老婆饼带着一股特有的香甜气味,那味道正循着沈声默的动作,不停在沈槐鼻腔里缠绕啊缠绕,勾得他馋虫都出来。

忙活了这么久,肚子也饿,沈槐忍不住,肚子没出息的“咕噜咕噜”响了几下。

丢人!

“吃嘛。”沈声默把老婆饼往他手里塞。

沈槐没有推辞,接过来吃了。

食物暂时缓解了父女两人之间的嘴仗,沈声默尽职尽责在旁边给沈槐端茶递水,一边问:“好吃么?我特意给你买的呢!排了好久的队,就想给你尝尝鲜。”

“好吃。”

吃完了,沈槐才想起来问:“多少钱啊?还有你身上的衣服,多少钱啊?”

沈声默嘿嘿笑了起来,目光有些闪躲:“多少钱没记得了,总之我的分红和你的钱,花得差不多了……”

什么?!败家子啊败家子,这一转眼,钱就都没了!

沈槐唰的一下站起来,然后又坐下。

打不得打不得,闺女打不得。

而且能不能打得过她,还是两说。

沈槐喝了一口凉水,才把心中的火平息下来,他谆谆教导的口吻:“钱是要存下来的,不是挣出来的。你只花钱,不存钱,挣得再多,还是穷光蛋一个。”

“钱怎么是存下来的?明明是挣出来的。我能花这个钱,当然知道我能挣这个钱啦。”

理直气壮!不知悔改!

沈槐更气了:“你说说你怎么挣?你怎么挣?!”

沈声默双手托腮,眼睛眨巴眨巴,继续理直气壮道:“我下场戏就赚回来啦。”

“……”

是了,她和金从善签了合同,每场戏都有分红。

和他不一样,他就是拿个教导的钱,一份工资。

沈槐重重叹口气,没说什么,继续干活去。

也是,女儿比别人有本事,能赚钱,他还操心什么呀他?

她前途可比他好,比他有出息多了。

“我来帮你吧。”沈声默拿过他手中的鸡毛掸子,刚才顶撞的嚣张气焰全不见了,“我不仅要做香江最摩登的女郎,我还要做最孝顺的女儿,看我对你好吧?”

“我还给你买了一套衣服呢。”

“什么衣服?”

“t恤短裤加墨镜啊。”

“这是什么奇怪装扮?”

“总之时髦得很,明天你去戏堂子就穿上,保管他们个个都盯着你瞧。”

“我才不要。”

“行行行,随便你,反正我买都买了。”

次日,父女两人一起去戏堂子。

两人一出现,就引起了戏堂子不小的骚动,不为其他,是父女两人今天的穿着打扮,都……太时髦了!

平日是里只穿着长衫,古板得像个旧式学堂教书先生的沈槐,今天穿着白t恤,休闲裤,戴着墨镜,看上去……年轻了好多岁。

被墨镜遮住了眼角的皱纹后,他的气场直线上升,有气势多了,也帅气多了。

而沈声默则是更摩登一些。

她穿得像电影里的女明星一样,身材好,衣品好,光是站在那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这父女两人一出现就夺去所有人的目光。

沈声默拽着沈槐的胳膊,暗暗得意。

爸爸终究还是屈服了,嘻嘻。说了不穿,可还是穿了,真香到底是人类的本质,谁也逃不过。

来到戏堂子,两人就开始一天的工作。

沈槐是身负教导之职,沈声默则是要和她对戏的小生对戏。

过几日,她就要上演第二场戏了,剧名:霸王别姬。

这些戏都是戏堂子排过的戏,沈声默是后来的,虽然练过,但到底少了一些默契,还需要多多磨练配合。所以这些天,她一有空就泡在戏堂子里,和对应的“生”排练。

当然,回到家之后也没有到头就睡,而是利用好了三个小时的戏曲练习室时间,真.每天有20个小时在练习。

如此一来,她和戏班子的配合越来越好,已经没有初时的生涩,逐渐能融入他们,仿佛从小和他们练戏一样。

进步如此神速,当然和沈声默的天赋脱不开关系,但更多的是她勤学苦练,一点也不懈怠,才有了今天的成果。

因为沈声默算金从善“花大价钱”签下来的旦角,金从善对沈声默的训练进度十分关切。

这还关切到戏堂子能什么时候重新开张,关于生意,关于他有没有戏听,金从善当然着急。

沈声默第一出戏打响名头后,在戏曲圈内已经算是有头有脸的了——虽然她只露脸过一次。

露过这一次脸,之后又神隐,达到了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戏戏曲圈的票友们对沈声默的好奇更是加深,更想来听她唱戏。

金从善深谙造势的道理,知道第二场戏,必定要唱得所有人都满意,这名头才算真正的打响,才是真正的成角。所以哪怕心里再着急,金从善也没有催过沈声默,而是要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

每天一有空,金从善就往戏堂子跑,看沈声默排练练习。本以为,要她融入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戏班子,排全新的戏,这个过程怎么都会很长才对,金从善已经做好了等十天半个月的准备了。哪想,沈声默比他想的还要优秀许多,不过一个星期左右就告诉金从善,她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

沈声默比谁都更明白这场戏的重要性,她也绝对不敢怠慢,既然敢和金从善说,那边说明,她真的准备好了。

第二天,金从善就向那些打听许久的票友们宣布,戏堂子的台柱子沈声默,第二场戏霸王别姬,开始售票。

票准备了一千张,这已经是极为充足的票数了。

只是金从善低估了这群票友们的狂热。

这一千张票,本来只放五百张,结果半天就抢完了。

后面的五百张跟着放出来,也被抢了一半。

若不是考虑到戏堂子容不下那么多人同时听,金从善才不会控制人数呢。

如今只能先按下,看看情况再说。

对这些票友来说,他们等一个名角已经等了太久。

他们想回到京剧鼎盛的时代,想要重新领略名伶的风采,可是如今回不去了,只能独自哼两句,怀念一下当时的时光,在回忆中悼念着戏曲的凋零。

后生又都是扶不起来的阿斗,没一个比得过前辈,见识过更好的,就再也不能将就。

当此时,一个沈声默横空出世,又怎能不让他们激动?

他们等的就是这一刻!

第二场,霸王别姬,满座。

开演前,座位就坐满了。

沈声默在后台,偷偷掀起帷幕往前看,乌压压的人令人咋舌。

沈槐站在她身上,问道:“怕了?怕了可不成,才这么点人。”

“没有。”

才不怕呢,就是你惊讶罢了。

看来救场白蛇的那一场,效果比她想象的好多呢。

沈声默回到座位坐下,继续上妆。

今天她唱的是虞姬。

虞姬的角色应是叫花衫,结合了青衣旦、花旦、刀马旦三种旦角的特点衍生出来的角色,不仅要唱,还要舞剑,和白蛇的旦角差不多。

对别人来说极为难学的戏对沈声默来说却不难。

当初她在小山村里学刀马旦是一个极为正确的决定,如今帮她省了不少功夫,少走不少弯路。

所谓霸王别姬,讲的是秦汉之争时,项羽被围,四面楚歌,气数将尽时,不肯渡乌江。虞姬作为项羽的爱姬在营帐中自刎道别,后来霸王项羽也于乌江自刎,是一段为人熟知的典故。

今天沈声默扮演的就是霸王别姬里的虞姬。

描了眉,画了腮,点了胭脂,妆面便画好了。

“虞姬”穿着鱼鳞甲,戴云肩。头戴如玉冠,手拿鸳鸯剑。

鸳鸯剑是一对长剑,可以合放在一个剑鞘里,是“虞姬”舞剑用的道具。

沈声默把鸳鸯剑拿在手上,感觉手中沉甸甸的,感觉和平时用来排练的鸳鸯剑不一样,不由得好奇,把剑□□一看。

这是一对没有开锋的剑,是真家伙。

剑柄上镶着的,好像,也是真的宝石……看上去流光溢彩,眼花缭乱。

沈声默呆了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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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统子!

沈声默继续感动。

见她好像呆住了,沈槐解释道:“这是刚刚金老板让人送过来的,他说成名戏,要配上好东西,不能将就了。”

不能将就,所以就给她送来一把镶满宝石的剑么……

金老板你可真有钱!

“女儿去了。”沈声默对沈槐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就摆好架势。

前面的人掀起帷幕,沈声默便走起了圆场步。

出场。

帷幕放下,隔绝外面的敲锣打鼓声,和咿咿呀呀的唱戏声。

沈槐能听见如雷般的掌声传来,因为帷幕的隔绝,声音有点沉闷,但依旧震撼。

多么熟悉的掌声啊。

沈槐不禁闭上了眼睛,又有种恍惚,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他仿佛回到了自己正当红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正直青春年少,有大好的年华,和女儿一样,也是一出场就是雷鸣般的掌声。

人们捧着他,喜欢他。

他成名早,红得早,可是他真正在台上唱戏的时候,没多少年啊。

霸王别姬,沈槐也会唱。

他甚至能把唱词背得滚瓜烂熟。

听着那梆子的声音,他不用看都知道进行到哪儿了。

听听,虞姬要开始唱了。

“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于劳碌,年复年年。恨只恨无道秦把生灵涂炭,只害得众百姓困苦颠连。”1

沈槐跟着唱了一句,他的声音被台上的唱腔完全盖过去,淹没了。

女儿的唱腔真好听。

她的倒嗓期已经过了,已经稳定了。

她度过了作为一个戏曲演员最重要的一关。

走出了今天这一步,以后将会一路坦途。

而他,不过明日黄花,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前浪。

戏台子还在唱着,沈槐在后台听着。他品着茶,不知道喝了多少杯,伴随着霸王别姬落下了帷幕。

台上,“虞姬”拔出了宝剑,一旋身,美人便香消玉殒,没有生息。

只余下楚霸王的哀恸声。

落幕了。

戏演完了。

众侍女把“死去的虞姬”扶下,这出戏也就完了。

“好!”

“好,太好了!大好!”

“这是哪家的名角儿啊?”

“金老板的戏堂子,果然名不虚传。”

“听说她是个女旦,是金老板费了好大力气挖出来的,是个极具天赋的孩子。”

“诶哟?女旦?这可了不得!”

坐在前排的一个富太太听到沈声默居然是个女孩子时,露出惊诧的神色。

当沈声默出来谢场时,挨着舞台的边缘走过,几步就鞠一躬。

路过富太太身边时,富太太脱下手腕上的玉镯子,递给沈声默:“好活,当赏。”

沈声默大大方方接过:“谢夫人。”

【恭喜宿主获得粉丝赠送的礼物,系统检测到礼物的价值,特意为您调整奖励值,粉丝值+100】

作者有话要说:1:霸王别姬原文唱词

又是九千,我可真牛,叉腰腰。

话说,下个世界,你们想看什么呀?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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