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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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脯好不好吃呢?

哼,肯定不好吃!

融:“好吃吗?”

罕巴咽下嘴里的肉脯:“我从来没吃过用这种方法做的肉,很特别,感觉一开始吃就停不下来。”

这就是零食的魅力。

融:“呵呵!”

我才不信!

罕巴也不能拿肉脯给亲哥吃,这么多人看着呢!一点肉不算什么,亲哥也不能白吃他的,可是他若是将肉脯给了亲哥,这就是未来的部落首领私下里和部落的驱逐者有来往了,那可不成。只有融和猛在就无所谓了,不过他亲哥是啥人?也不可能馋一口吃的呀!

罕巴想通了,低下头继续吃。

融:“……”

猛:“看,土鼠!”

只见罕巴脚边的泥土松动,钻出来一只小小的老鼠,浑身灰扑扑的,它盯着罕巴手里的肉脯“叽叽”的叫,两只前爪一下一下的向前刨动,仿佛是在作揖请求一般。

土鼠有一个特性,就是长了一张贪食的嘴,鼻子贼灵,哪里有好吃的往哪里钻。且一定得很好吃,味道稍微逊色一点它都不爱,能勾引它出现的,一定是得是真正的美味。

土鼠个头小,还爱到处讨食,崦嵫大陆上的生灵却都愿意与它交好,就是因为它的别名“报恩鼠”。

吃了你的东西,土鼠一定会回报你,你东西越好吃越美味,得到的就越多,曾有过土鼠救了人性命的事情,它们知道的事情很多,陆地上的事逃不过它们的眼睛。

罕巴也懵了,他是第一次被土鼠讨要东西,回过神来从腰包里面拿出一整条干净的肉脯递给它,土鼠一看欢喜得不了,拖着肉脯哧溜钻进洞里了。

这一下,巫族几人都盯住了罕巴的腰包。

罕巴:捂紧我的小腰包.jpg

作者有话要说: 小腰包:微笑.jpg

#我丑,但特别讨人喜欢#

第37章 龙兽

将肉脯拖进洞里之后, 土鼠又重新钻了出来,它这次整只都蹿出了洞, 比起罕巴等人,这个小东西真的是能用一根手指给摁死。可大家都不敢动,就怕吓着报恩鼠。

这样的态度让土鼠觉得安全了,它黑黑的眼珠子滴溜转, 前爪指了指他们,再指了指身后, 后腿不停刨土,前爪紧紧靠着胸前,眼珠子固定不动,死死的盯着他们。

一行人还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融却脸色大变, 对着土鼠鞠了一躬。

“快,背起猎物快跑!龙兽来了。”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罕巴, 他飞快的将地上的狐兽抗在肩膀上, 推了猛一把:“发什么愣, 快呀!”

这时候部落第一勇士的特殊之处就体现出来了,他反应很快, 而且对龙兽这可怕的生物没有过多的畏惧。即使是猛也有点吓傻了,一时间无法在猎人和猎物这两个角色间迅速的转换。

你推我我推你, 大家渐渐的都反应过来了,其实也没花多少时间,搁平时也没什么,只是融现在已经晓得有龙兽盯上了他们, 一分一秒都觉着过得无比的慢。没有人说话,没有人交流,大家都拿出了最极限的奔跑速度,走最近的道路往缠绕树林的方向跑。

一路上融吹着口哨,声音非常尖锐,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听到这种声音的南方部落的巫族人们都能懂这是什么意思。

即使后面没有任何的声音,好像也没有任何的异常,一行人却丝毫不敢大意,也不敢停下来。

龙兽真的太恐怖了,没见识过它厉害的人也听说过,遇到这玩意儿能生还就是大幸……

一头扎进缠绕树林,猛才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

“嘭!”

有大东西撞击巨树,一下子所有人的脸都白了,如果刚刚没有土鼠的提醒,他们就没有任何人意识到自己已经被盯上了,最可怕的是,一旦被龙兽袭击成功,这里的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能再回到缠绕树林。

龙的速度有多快,咬合力有多强?打个比方吧!它能追赶到低空飞行的雷鸟,并且一口咬死它。

可怕的是这种东西它有极强的捕猎能力,大而凶,被它盯上的猎物几乎还没察觉就被他吞入腹中了。遇上了龙,几乎没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罕巴飞快的爬上了一颗缠绕树,拉下了其中一条蔓藤,一排尖刺竖起来,这是巫族人在缠绕树林外面设置的陷阱,就是为了防御冬季迁徙过来的各种野兽。罕巴在树上看到了龙兽,它大约六米高,牙齿尖利,这样巨大的家伙根本无法闯入缠绕树林,大概难得有捕猎失败的体验,这只龙兽恼怒了,疯狂的撞击着外围的缠绕树,结果前腿撞到了尖锐的刺上,发出了凄厉的惨叫。

龙兽立刻冷静下来了,它在思考要不要先撤退……

这时候,它发现了窥视者,那只巨大的黄褐色的眼睛盯着树冠上的罕巴,自视甚高的捕猎者怎能容忍小虫子的挑衅。它要吃掉这个家伙,龙兽露出了凶光,它跳起来一尾巴甩在树上,这恐怖的力气居然将巨大的缠绕树树干直接打断,要不是罕巴刚刚预料到了危险,先一步跳下树,此刻已经被打成了肉泥,也好悬这树蔓藤到处乱缠着没有直接掉下来,否则也能把他砸个半死。

站在地上的罕巴心猛跳,根本慢不下来。

应急措施已经启动,赶来的南方部落巫族人开始拉起一条条防御线,将龙兽死死的挡在缠绕树林外面。

正在河边处理毛皮的许多福也听到了动静,她都发觉了不对,大家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有大东西袭击了部落,能搞到整个部落都瞬间活动起来的东西不多,那肯定是很可怕的玩意。

这也是许多福第一次看到龙,这名字是巫族取的。

不像是东方龙,更类似恐龙,这个大玩意打开巨嘴,吐出猩红的大舌头,冰冷的眼睛注视着缠绕树林里面的小爬虫。在远古时代看到可能是恐龙的大玩意,许多福一点都没有‘好荣幸啊’之类的想法,更不要说什么去研究研究它,她吓得话都说不出来,巫族人在这家伙面前都是蝼蚁,许多福深知自己恐怕给人家塞牙缝都做不到。

在真本世界的电影院里面看到恐龙,她还会感叹一下好萌哦!在这里……她看的龙是可怕的凶恶的得大怪兽,一点也没有感叹这是神奇的造物的意思。

前头有伤员被运回来了,许多福一见到满脸血的巫族人被抬回来,一下子腿也不软了,心跳也恢复正常了,拿起改小的背包就迎了上去:“让我看看!”

一见到是她,巫族人赶紧将受伤的人放在平地上,方便许多福处理。许巫擅长处理外伤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部落。

伤患是被倒下的树枝压到了腿,头部也受到了撞击,但头上的伤只是小事,止血就可以了。

等到许多福给伤患处理完,吃了大亏的龙兽脑子也从发热状态彻底的冷静下来了,它选择了立即撤离。

土巫和首领也来了,许多福让人将伤患抬回去的时候,正好听到首领在跟土巫说:“都到部落门口来了还想走,让人把它留下来,这可是送上门的肉。”

许多福:“……”

你到我们部落来耀武扬威,大概没有想到过小爬虫也想吃下大怪兽。

最后这头龙兽真的被留下来了,它个头太大了,不能完整的抬进缠绕树林,得在外面分割成小块再抬回来,不怎么锋利的石头割破了外皮,龙兽的血染红了缠绕树林外的整片土地,许多福在河边都能闻到这股血腥味。

许多福:不怕引来别的东西吗?

322:【每种动物的血味道是不一样的,绒绒兔的血可能引来捕猎的猛兽。可是闻到龙兽的血,没有哪个不要命的还敢来,只要味道不散,凭什么凶兽都不敢轻易踏入南方部落的领地一步。】

这就是威慑!

南方部落捕猎了龙兽,这话说出去可以吹十几年。龙兽几乎可以说制霸崦嵫大陆了,它在这片土地上是没有天敌的,如果不是因为不能适应剧烈变化的外部环境,生育率也底下的话,崦嵫大陆根本就是龙兽的天下。

这一次能捕杀到龙兽,实在是太过机缘巧合。

首先要将它引回部落,这一点就从没有人做到过,因为几乎没有人能在被盯住的时候,发现这个狡猾的捕猎者,再将它带回部落。

再者,激怒不了龙兽,自然不能让狡猾的龙兽落入陷阱之中。

没有这些先决条件,其它一切免谈。而外出的巫族人能保住命,还能完成捕猎龙兽的苛刻的先决条件,主要因为一块肉脯……

不管怎么说,这里头起作用最大的肯定是罕巴无疑,他被部落驱逐之后,第一次凭借自己而不是因为许多福的面子得到了部落给的食物——两条龙兽腿,因为他的英勇,因为他的悍不畏死,获得了南方部落所有人的尊重。

这时候,有人记起了罕巴这位曾经的部落第一勇士到底有多么英勇,他只有唯一一次的后退,他的临阵逃脱真的没有内情吗?

土巫都忍不住说:“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会逃跑,那些妖族有龙兽可怕吗?”

罕巴:“我生病了。”

土巫也有点信了,如果不是他确实没有听说过这种病的话,而许多福现在表现出来的能力也不足以撼动土巫的卜卦结果,他卜出来的结果清清楚楚的说罕巴就是临阵逃脱的懦夫,他只能告诉自己——腿长在罕巴身上,他的行为就是他的选择。

从某种程度上也没错,新芽这个人格其实也算是罕巴,只不过这个人格认为自己是女人,而且她也很胆小,至今不觉得那时的情况下逃跑有什么错误,她留在那里才是给大家添麻烦呢!

这些话许多福都没有听到,部落里有人将罕巴的战利品送回去,她将罕巴脱臼的肩膀重装回去,小伤口罕巴自己就已经清洗上药完毕了。

小伙子高兴得很,许多福看到他第一个去拉机关,差点被龙兽一尾巴弄死,也知道他杀龙兽的时候冲在第一个,跑得最快,几乎没有人撵得上他。要说不担心他的安危是假的,可是罕巴实现人生价值的方法就是以命拼搏。

许多福曾想着等她彻底被南方部落认同,大家都肯相信她的话,那么她就能令罕巴洗刷冤屈,这一天总会到来,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可罕巴不用她这样,他只是想要知道自己生了什么病,没想要许多福为他担保,替他证明。

南方部落第一勇士的荣光,他从没有想过要让别人帮他拿回来。

许多福不能劝他注意自身安危,这里又不是真本世界,这里的生存规则就是如此,作为一个至今还不能好好适应规则的人,她还是少开口的好。

罕巴:“许巫,龙兽的皮能做衣服吗?”

许多福:“我试试,应该能!”

罕巴激动惨了:“那我现在就去将龙兽的皮剥下来。”

许多福可以预感,如果龙兽皮真的能做成衣服,这种衣服一定能引领南方部落的时尚潮流。

瞧瞧平时稳重的罕巴多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穿龙兽的皮,做最强的男人。

许多福:“罕巴,我一定让你做整个部落最靓的崽。”

罕巴:“???”

第38章 建新房

龙兽袭击事件很快成为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南方部落的巫族人就开始投入到积极的生产之中。嘴里当然还在谈论这件事,却褪去昨日的激动, 能正常做事了。

南方部落一大早来了十个健壮的女人,以姜花为首,她跟许多福说:“这是我们部落里巢建得最好的姑娘,一天的功夫就能给你将巢建好。”

其中一个女人特别擅长选择建巢的位置, 想一想缠绕树林里头这么多棵树,哪一个树的哪一个部位适合建巢这个肯定是有讲究的, 选好了,建出来的巢布局才能合理,才能经久耐用。女人看了许多福和罕巴现在住的巢穴,惊叹的说:“这是许巫建的巢吗?真是太棒了, 只有我们部落里手艺最好的巧能赶得上。”

许多福瞄了一眼罕巴,罕巴尴尬得脸都红了, 显然他并不以筑巢技术超过了部落里几乎所有的女性而自豪, 看神情仿佛尴尬得有个地洞都能钻进去。

按照南方部落的择偶标准, 新芽如果真是个妹子的话,肯定在部落里面超受欢迎的。

新芽又有许久没有出现了……这种出现的频率, 如果不是前面人格转换的时刻太特殊,他的存在其实对罕巴的生活影响不大。

女人说的手艺最好的巧当然也在这一行人之中, 巫族办事是不打折扣的,许多福每次交换的要求往往都很低,对部落来说要付出的几近于无,这让首领心里头很不好意思, 就更是只拿最好的给她。

巧上树看了看两个巢,跟许多福说:“这样的我要花两天才能筑好一个,但筑好巢不会比这个差。”

新芽当初花了一个晚上就搞定了两个巢,这么对比的话,可能新芽的水平要比部落里最会搭巢的巧还要高。

许多福这次一共打算在树上建六个巢穴,地上建造一个大巢,不必有土巫巢穴那么大,可基本的功能分区还是要有。在树上给人瞧病还是不方便,于病患养病也不大合适,且平日里做饭还是在树下比较方便,好多活也只能在巢外做,可树下又无遮风挡雨的地,也不好。

十个人花两天时间,也能做好了,如果许多福想要更快一些,还能从部落里叫人来。这个倒没那么急,她觉得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