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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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个局面是她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局面了。

她还是低估了路途上的艰辛。马车没有减震的装置,短途倒还好,长途奔波下来,简娣就感觉胃里一阵翻山倒海似的难受。

但她前不久还跟卢仲夏保证过了,自己不畏惧这些。这个时候可不就是打脸吗?但凡她表现出来一点不适应,以卢仲夏他体贴旁人的性格,一定会中途停下来休息一会儿。马车启程本来就晚,中途被拖累了进度,到天黑都不一定能赶到驿站。

就算再难受,她也得憋着。

她现在没手机玩能转移注意力打发时间,只好睡觉。靠在车壁上,尽量能睡多久就睡多久。

她是被卢仲夏喊醒的。

醒来的时候,车已经停了。

卢仲夏离她很近,近到她甚至能数清他的眼睫毛。

一睁眼,就对上卢仲夏这么一张脸。简娣懵了一秒,慢慢地反应过来她好像睡到一半,头不自觉地一点一点偏移,靠在了他肩膀上。舒舒服服地压了他一路。

被简娣直勾勾地盯着,卢仲夏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阿娣,到驿站了,该下车了。”

简娣脸一红。

下车后一直在回想她到底有没有大呼流口水什么的。她对自己的良好的睡眠姿态一直很有信心,但这个时候竟然莫名其妙地担心起来。

偷偷瞥了眼卢仲夏的肩膀,确定他肩膀上没有什么诡异的液体后,简娣放下心来,跟着他进了驿站。

车夫则将马牵到马厩里去吃草料。

虽说下车后感觉好了不少,但简娣她还是有点恶心,没心思吃晚饭。更何况,驿站里的吃食也算不上多好,盘子里的青菜泛油腻的光,尝起来有些苦。而另一盘豆子看起来则黑乎乎的。

看来看去,能入口的也至于桌上一小叠腌菜。

简娣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卢仲夏循声看过来。

她看卢仲夏碗里的饭几乎也没怎么动。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顿时都没忍住笑出了声。笑完都有些垂头丧气和苦哈哈的。

简娣之前好歹还有几次出门的经验,卢仲夏应该是第一次出远门,他养尊处优惯了,似乎比她还不适应。

看他蔫的模样,简娣又戳戳碗里的饭,小声问,“比刑部牢里的饭还难吃?”

将自己的娇气暴露在人面前,卢仲夏脸红红地跟着笑,有点儿不大愿意承认,“确实如此。”

简娣捂脸。

就她和卢仲夏两个生活废,从京城到密阳这一路下来,究竟该怎么熬下去。

他们这一路还长得很呢。

“吃吃,”简娣端起碗,率先带了个头,扒了两口饭,“吃饱了才有力气赶路。”

这一路,确实如简娣所猜想的那样,艰辛多了。

她和卢仲夏都没有经验,吃了不少苦头。比如说,下过雨后,马车突然坏了个部件,又或者说方圆十里没找到人家,只能窝在车里,冻个半死。再不然就是身上带的钱财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还得省出到密阳县后打点上下用的银两,她和卢仲夏只能窘迫地省吃俭用。

没赶到密阳,两个人就已经搞得灰头土脸的。

简娣从来没和卢仲夏相处过这么长一段时间。路上相处的时间长了,自然又有了些零零碎碎的小摩擦。好在,卢仲夏他脾气软都让了她。

碰到晚上只能缩车里,喝冷水啃干粮的时候,简娣无语问苍天,内心的悲伤淌成了个小河。

她这究竟是为啥啊,还不如待在京城里好好等着卢仲夏呢。叫她嘴贱,现在打肿脸也要撑胖子,努力表现出自己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模样。

等快到密阳的时候,终于不用再那么赶了,路上的速度放慢了一些。她和卢仲夏也有机会停在一个名叫三峰县的小县城里好好休整。

那三峰县的县令知晓卢仲夏是去密阳县赴任的,为尽地主之谊,特地邀请她和卢仲夏一块儿吃了顿饭。带着在县城里转了转。

只不过,这县城太小,既没什么古迹也没什么风景。但看到县令对自己治下一脸自豪的模样,她俩都选择了闭嘴。

卢仲夏还特地向那县令打探了一番密阳县的情况,提到这个,县令便叹了口气。三峰县去岁也遭了天灾,但比密阳县要好上不少。密阳县上任的县令又是个胃口大的,将自己吃得肚儿滚圆上了断头台,留下了一屁股烂摊子

听他这么说,简娣和卢仲夏心里有了点儿底。

晚上,婉拒了县令要送他们的好意,她和卢仲夏就沿着街道慢慢地往邸店走。

三峰县论繁华远远比不上京城,县里看上去也有些破败。又因为遭过灾的缘故,并无太多的生气。那县令将这儿治理得确实不错,至少太多流离失所的难民。但前方的密阳县,就未可知了。

这一路上,她和卢仲夏也曾经看到过不少人和事,离京城越远,见到的东西就越触目惊心。辛辛苦苦劳作一年,结果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不在少数。

在一个稍显热闹的城镇里,简娣还看到过那种卖解的,很多都是些年纪不大的少年少女,大多残疾古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场边有人托着钵在讨赏钱。

她听说过有些人贩子会找来些小孩刻意弄残疾了,但碰见这么多人还是第一次。

其中有个姑娘,生得很好看,皮肤白,眉眼细长,只是手臂却软软地垂在两侧,以一种极为古怪和诡异的姿态。而她却维持着一副柔顺堪怜的神情,细声细气地讨好着和简娣一样的看客们。

她和卢仲夏几乎不忍心看下去。

在京城外,在其他的地方,这个时代比她想象中的要残酷得多。

那密阳县又会是一副什么样的光景呢?

“我有时候常常会想,”卢仲夏苦笑,“以我之才学当真能胜任这一职吗?”

“不瞒你说,我此前也曾有些不甘。便如同当初不愿外放的其他进士一般,不愿到地方为官。如今才发现,当初自己眼界是何等浅薄。”他看着很是失落,眼神里的光都黯淡了下来,“我虽读了不少书,但却是学用分离,一门心思钻研在科甲仕。,若真正碰上钱、谷等事实,却是茫然无措。”

“论才能,我不及郑兄远矣。”

他口中的郑兄便是这三峰县的县令。

简娣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这些事哪能一上来就会的,慢慢学便是了。”

卢仲夏转过头来看向了她。

月光落在了他眼中,漾起了柔软的清波,俊秀面容也在光影间一明一暗。

他眼睫动了动,突然开了口,“阿娣,我们成亲罢。”

第145章 成亲

可能是因为之前早有准备的缘故,此时听卢仲夏提起成亲的事,简娣并未感到有多震惊。但讶然还是有一些的。

“这么急?”简娣摸了摸脑袋,问,“就在这县里吗?”

“嗯。”卢仲夏轻轻应道。嗓音也如同天际的月光一样,柔和中透着些沁人心脾的凉意,“三峰县安稳,接下来入了密阳县后,我担心便没有合适的时候了。”

“也是。”简娣心里直犯嘀咕,“哪有县令刚上任先忙着结婚的。”

“更重要的是,”卢仲夏的眼睫扑扇了一下,“我不能一直让阿娣你无名无分的跟着我。”

简娣看了看卢仲夏。

原来他这段时日以来担心的一直是这个。她起初虽然也有些担心,但时间一长,就下意识地把这段日子当成她在和卢仲夏谈恋爱了。

在她和卢仲夏出了京城到了驿站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简家送了信。

简泉再没和前几次一样,那么好脾气,在信中将她怒斥了一番。简娣她也感到有点儿心虚,认错态度良好,在她和卢仲夏到三峰县的一路上,她从来没间断过给简家寄信。

木已成舟,加上之前也算有婚约在身,简泉的态度也随之渐渐地松动了不少。毕竟“私奔”一事传出去,对简娣的名誉而言无疑于雪上加霜。对卢仲夏也好不到哪里去。

勉强征得了简泉的同意后,卢行咏和吕氏那儿则好办得多。她和卢仲夏的之间也是有双方父母点过头了的,算不上擅作主张。

“阿娣,我们成亲罢。”卢仲夏又问了一句,他的神情很冷静,甚至都没红脸。一双乌瞳眼神专注地看着她,耐心地等待着她的回复。

“我和你现在住的是邸店,”简娣问,“难道要在邸店里成亲?”

“自然不是。”提起这个,卢仲夏似乎有些内疚,“我会暂租一间敞朗的屋子。”他抿了抿唇,偷偷留意着她的眼神又含了些忐忑不安,“不知你意下如何?”

卢仲夏镇定中泄露出的一丝紧张,明显是在自责。

就算她再有什么微词,这个时候,看见他一副明显在担心她不高兴的模样,心中的不满也会跟着烟消云散。

更何况,简娣她觉得自己挺知足的,没什么多大的追求,非得去要求一个风光盛大的婚礼,谈不上有什么不满意的。

她直接豪爽地一口应承了下来,“都听你的,我没什么意见。”

卢仲夏松了口气,“阿娣,抱歉。”神色虽是松了下来,但他态度却还是很认真,眼睛倒映着月光,显得乌亮亮的,同时郑重其事地许下了一个承诺。“日后,等安定下来,我定会再补偿于你。”

简娣没拦着他,“好啊,我等着。”

*

她就这么在三峰县敲定了她和卢仲夏的婚事。

那头密阳县还等着卢仲夏去上任,婚礼自然不可能大加操办,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她和卢仲夏没有宴请什么人,甚至三峰县的县令也没邀请。她和卢仲夏对外宣称的一直是夫妻,哪有夫妻再成一次亲的道理。

这正合了简娣的意。她一直不太喜欢婚礼上吵吵闹闹,闹洞房。安安静静,没人闹婚,简娣她很满意。

搬出了邸店后,他俩租了县里一个干净整洁的宅子,开始准备筹措成亲的诸多事宜。

虽然只有他两个和随车的仆从,卢仲夏对待这件事也没含糊过。简娣好几次都看到他蹙着眉,苦恼地清点着物什。他眼神专注,乌黑的发就垂在鬓角。

三峰县没有特别大的裁缝铺,也订不到多好的嫁衣。如今他俩囊中羞涩,就算有也买不起。简娣都做好了准备,偏偏卢仲夏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些钱,找到几个县中活好儿的绣娘,一连赶制了几天,将嫁衣给赶制了出来。

拿到嫁衣的时候,简娣有点儿怀疑人生,没忍住问道,“你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卢仲夏知道她什么意思,只弯唇笑道,“我只是找郑兄借了一些钱。”

媒人也让卢仲夏给一并找了过来。

总而言之,该有的都有了,没有父母高堂,他便拿出了卢家与简家的书信。

从三峰县到京城,短短几天时间,信绝不可能这么快时间送到。简娣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卢仲夏准备这件事已经准备了许久。她有点儿想问卢仲夏是不是一路上都在暗搓搓地谋划了,但看到他星眸明亮,唇角含笑的模样,简娣又将话“咕咚”一声,咽回了肚子里。

场地有限,成亲当天,简娣就待在另一间厢房,由人引着到堂屋。有盖头挡着视线,她路上走得很慢,战战兢兢。好在路短,看见了那一双皂靴,简娣心神微定。

接着和卢仲夏一起,对着空荡荡的椅子行过礼,简简单单地走了一遍流程。

一场婚结下来,出乎她意料的轻松。

入了屋,她和卢仲夏瞪着一双大眼,对坐着,愣是没喊出口所谓的“夫君”、“娘子”一类的称呼。

卢仲夏就在她对面正襟危坐着,穿着大袖长袍的吉服,肩头披着红,乌纱帽帽侧别了一簇花,衬得脸愈加明润如玉,发丝愈加乌黑如桕。

简娣看着他有种身处梦境,看见梦里人的感觉。直到眼角余光瞥见布置的新房,高烧的红烛时,她才有种“原来我已经结婚了”的了悟感。

“接下来是喝合卺酒?”简娣眨眨眼,主动发问。

就算再强作镇静,卢仲夏他也是头一次结婚,和简娣一样完全没经验,脸蛋更是烧得厉害,叫红烛一照,晕红愈发重了些。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