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第 56 章
麒麟创始人封成钰的死,是辛自明心中的一片逆鳞,熟知当年情形的老队员都不敢轻易在他面前提起。
但他却拿眼前这位春城城主江小杰没什么办法。
江小杰年幼的时候也曾是麒麟的一员,麒麟的团长封成钰遇害之后,没有参与那场战斗的他,满怀悲愤年轻气盛和辛自明相互看不顺眼,大闹了一场自此自立门户。
此刻面对江小杰的挑衅,辛自明心中是恼怒的,但他城府甚深,不可能像江小杰这样简单而直白。从他的面目上甚至看不出过多的情绪波澜,他只是伸手推了推眼镜,淡淡地说了一句,
“小杰,你还是和从前一样,没什么变。”
“我是和从前一样,团副却和当年大不相同了。麒麟只怕也不再像当初的麒麟。”
“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来,总要付出点代价。”辛自明站在窗前,背对着光,令人看不清他眼镜下的神色,“小杰,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害死了团长。”
江小杰把头撇了过去,事实上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当年过于年轻而情绪激动,其实不应该把封团长的死迁怒给其他人。
那时魔种初降,他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父死母奔,孤身一人。在满是魔物和成年人的恶意中惶然惊惧,颠沛流离了一路。终于在麒麟扎下了根,麒麟的团长封成钰是一个心地良善的男人,收容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他,给他庇护,教他成长。
可惜在那个年头,心软的好人一般都活不了多久。那个带给他温暖的团长很快就死了。以至于从那以后的江小杰开始执着而疯狂地一心追求力量的强大。甚至刻意回避了曾经的战友。
“说吧,你找我什么事。”江小杰把长腿从桌上放下来,“如果还是围剿人魔之类,就不用提了,我们暴雪只接和魔物有关的单子。”
“十阶魔物。有兴趣吗?”辛自明的嘴角微弯,“处刑者。”
八阶以上的高手在这个世界上凤毛麟角,江小杰的脾气虽然又臭又长,但相比那些城府深沉,毫无原则之人,他的心思简单而容易读懂,是辛自明能够真正放心信赖的少数高手之一。
“处刑者?十阶?”江小杰沉吟了片刻,“这个太难了。没有一个近战能够顶得住十阶处刑者。不行,我不想让我的兄弟白白送命。”
处刑者这种魔物和他们刚刚在魔窟剿灭的亵渎者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相比群居个体攻击力不强的亵渎者。这种魔物从来都独自藏身在深山密林之中。它强大而变态的异能,令所有人类强者退避三舍。
“我有一个人选,如果能邀请到他,再加上你我,不用底下的兄弟们冒险,拿下魔物也十拿九稳。”
江小杰哈哈笑了起来,“我的团副,你是没和处刑者交过手?你熟悉这是一种怎样的敌人吗?这个世界上去哪里找十拿九稳拿下处刑者的人?”
辛自明的视线透过落地窗的玻璃,投注到春城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这个人,我还没有邀请到。希望你见到的时候,不要太过吃惊。”
……
姜小娟走在热闹的集市中,大冬天的,她却不得不戴着一副宽大的墨镜,用以遮挡脸上被酒后的男人打得淤青的难堪痕迹。
老郑搂着她的肩膀摇了摇她,“行啦,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打你。开心点,今天想买些什么随便挑。”
每一次动手,他酒醒之后都会许诺是最后一次,但下一次的暴行只会变本加厉。
而咬牙下定决心要分手的姜小娟,总能被他事后这句随便挑,挽回了想要了断的心。
老郑把她推到香气四溢,琳琅满目的美食摊位前,十分大方而好说话,“看看想吃什么就拿。我老郑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街道边的泥泞里,蹲着不少瘦骨嶙峋,衣不遮体的女乞丐。她们举着碗用艳羡的目光,可怜兮兮地望着被男人拢在怀里,可以随便挑选食物的姜小娟。
看着那些滋滋冒着油花的烤肉,挂着糖霜的糖葫芦,惹人眼馋的大肉包,姜小娟咽了咽口水,心里的委屈和身体的疼痛都似乎消散不少。
她重新伸出手讨好地挽上了老郑的胳膊。挑了一串十分昂贵的油多肉厚的烤肉串,等着老郑给自己付魔种。
“想吃什么?我买给你呀。”一道细细的声音,从嘈杂的人声里钻出来,钻进了姜小娟的耳中。
她从拥挤的人群缝隙间,看见了站在街边的楚千寻,
楚千寻手里拿着两支金黄的糖画,正在逗自己身边的男人,
“那么爱吃糖,就和小孩一样。”她举着勾勒得活灵活现的蟠龙飞凤引着叶裴天吃,另一只手随手给摊主丢了颗一阶魔种。
那个戴着银色遮面在所有人面前都冷冰冰的男人,却弯了嘴角,握住了她的手腕,就着她的手吃那枚金灿灿的糖。
阳光下的女人笑得那样肆意,活得那样洒脱,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和她并肩而立,登对又相衬,彼此都不用讨好任何人而生。
姜小娟突然就觉得手中那串难得吃到嘴的肉串,失去原有的香味。
楚千寻和叶裴天一人一支金色的糖画,牵着手在集市上走。
“千寻姐。”有人喊住了她。
街边的一家面馆里,满满坐着暴雪佣兵团的核心队员们。
今时不同往日,能不在街边摆摊,而单独有个独立店面的馆子,都算得上是高档场所。
全员一起吃铺着肉片的牛肉面,是只有城里的顶级团队才出得起的大手笔。
端着牛肉汤喝得满头是汗的阿威猛然听见他们团长的一句“千寻姐。”噗呲一声把面汤喷了出来。
其他队员的反应也都差不多。暴雪的成员大多很年轻,不少人从年幼时期就得到了团长的庇护,一路跟随至今。在他们的心中,19岁的团长伟岸光大,傲气冲天,好像还没有喊过谁哥谁姐。
楚千寻就笑着在门口和他们打了个招呼,“江城主,在这里吃饭啊。”
江小杰拍了一下身边阿威的脑袋,“发什么愣,叫人。林哥,千寻姐。一点礼貌都没有。”
阿威愣愣地站了起来,摸了摸脑袋。这个世界强者为尊,不太以年纪论称呼。阿威已经七阶,是春城内数一数二的高手,但老大既然发了话,他二话不说,站起身和全体队员一起恭恭敬敬喊了一声,
“林哥,千寻姐。”
“千寻姐,一起进来吃点。”
“林哥,这边坐。”
暴雪的成员们对这两位在危机关头不顾生死冲了进来,救援了他们的朋友非常有好感,热情地招呼起来。
江小杰站到了楚千寻面前,笑容灿烂,很高兴地发出邀请。他还十分年轻,不懂得摆什么城主的架子,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和感激的人,可以十分坦然地流露出自己热情。
楚千寻笑着谢绝了,告辞的时候,她心有所动地回首看了一眼。
江小杰身边的阴影里坐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眼镜,穿着白色的衬衣,看起来有些斯文孱弱,和周边熊腰虎背,精悍强韧的战士们显得格格不入。
这一位,也曾是楚千寻记忆中的熟人,在那里他是一位聪明睿智,时常谈笑风声的朋友。但如今的他目光阴郁,神情冷漠,和记忆中大不相同。
辛自明看着远去的二人,开口询问身边的江小杰,“那二人是谁?”
“那是我朋友,冒着危险救过我的命。”
看着那一双渐行渐远的背影,辛自明微微皱起眉头。
那位女子身姿曼妙,英气勃勃,使人心生好感。只是她身边那个男人的背影,总让辛自明有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就是他腰侧挎着的那柄普普通通的低阶长刀,似乎也在什么地方一瞥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他们几阶了?是什么属性的异能?”
“六阶的,风系和……速度系。”
事实上战斗的当天,叶裴天大部分时间守在洞穴外,江小杰来不及留心他的等阶和能力。回来以后粗略打听了一下,听说是红狼六阶的速度型圣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辛自明摇了摇头,暂时把脑海中的疑惑抛之脑后。
楚千寻和叶裴天来到春城公会大厅。楚千寻要在这里把战斗获得的魔躯转卖,叶裴天也时常跟过来看看,悄悄高价收购一些适合自己的高阶魔物的信息。
近日城中一举剿灭了魔窟,大获全胜,带动得全城士气高昂。公会的交易市场上各种高阶材料和武器的出售信息层出不穷。
叶裴天手中的蓝刀是楚千寻在白马镇请老郭凑合着打的,款式烂大街,等级也低得不像话。叶裴天却用得十分小心,非必要时候,轻易不肯拔刀,生怕早早损坏了。
楚千寻想着叶裴天送自己的十阶双刀和铠甲,帮着自己在战斗中无往不利,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裴天,我存了好多魔种,我给你买一把好一点的刀吧?”
“不必,这一把就很好。”叶裴天的手轻轻在刀柄上爱惜地抚摸了一下。白马镇里的一切回忆,对他来说都是值得珍藏的。
“那好,等我亲手打到一套适合的高阶材料,再去找最好的魔器设计大师,给你做一柄趁手的武器。”
公会的告示栏前挤着一大人群,正在热烈讨论着新张贴上榜首的红牌公告。
这份公告的标题写得十分惊悚:十阶魔物,邀约强力队友。
内容却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当初十阶魔器,换兄弟一命,君子守约,感佩至深。
近日又查探到一只魔物的所在,因能力微薄,难以独自拿下,特邀您再次并肩作战。如若准允,28日明月夜,某当前往贵处求见。盼许。
“这说得是什么呀?没头没尾。”
“什么十阶魔物,这世间已经出现十阶魔物了吗?九阶都难得一见好吧。”
“就是,估计只是个噱头,或者代号吧。十阶魔物哪里是那么好对付的,举全城之力只怕都不够。”
“不会是谁闹着玩的吧?”
“闹着玩?你知道告示栏红牌置顶需要多少钱吗?不止在春城。我们商队在巴郎,麒麟,都看见了一模一样的告示。周边各大小基地的告示栏同时红牌置顶,啧啧,到底是谁花这样的大手笔传达这么一份莫名其妙的消息。”
“可惜啦,只说了时间,又没说地点,不然还有机会去围观一下大佬们打得是什么机锋。”
人群中的叶裴天抬着头,沉默地看着那张挂在告示栏顶端显眼的通告。他心里明白,这是发给他的信息,有人在用这种方式,邀约他现身一见。
是见还是不见?
朗月轻风,黄沙万里。
平滑无物的沙丘突然开始震动,一座黄沙城堡,在月夜下缓缓从地底升起,出现在了沙漠的中心。
辛自明站在城堡的门外,述说了自己的邀请,那个怪异又冷淡的黄沙帝王,甚至连城堡的门都没有让他进入。
但他并不以为意,成功的结果才是关键,过程如何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他虽然站在了人类圣徒的顶点,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一路走来,依靠的是多精于计算的大脑,而不是强大的战斗能力。精神系属性在对抗意志坚定没有什么情感的魔物时,效果打大折扣。
十阶的魔物,他如果想要得到,一是用自己兄弟的命去堆,二是和可靠又强大的他人合作。
但是这个世界上**阶的老大几个手指都掰得完,无一不是心思沉重,雄霸一方的人物,没有一个好相处的。
想和他们分享战斗成果,无异与虎谋皮。相比之下,他冥思苦想之后,竟然感觉这位声名狼藉的人魔,更令他觉得放心。
叶裴天的战斗能力,是他所知人类中最为强大变态的。
上一次,叶裴天夺走了魔种和大半的魔躯,但他遵守承诺用自己的血肉治好了他的兄弟,并给他们留下一半的魔躯。
辛自明暗自发现,这位声威赫赫的人魔竟然有一些心软。
强大的实力,柔软的内心,遵守承诺,还带着一份孤傲。
撇开成见,辛自明察觉这也许是一位他可以结交的强者。至于结交人魔的名声这类的东西,对他们麒麟佣兵团来说,从来就算不了什么。
“去的人就三位,你我之外,加上春城的江城主,他的冰系异能对付在丛林中游动的魔物,十分有利。”
“眼下达到八阶以上的一共就那么几位,彼此还相互排斥见疑,很难一起合作。但十阶魔物却不是那么好对付。”
“战利品由你分配,如果你愿意继续这种关系,将来我们还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方圆二十里,我的人负责设置隔离,不会让任何一个外人进来,绝对不会造成你的困扰。你可以试着信任我一次。”
“叶裴天,你一直都是一个人吧,想不想试一次有战友并肩作战的感觉如何?”
辛自明劝说的话语不断地传进城堡,
叶裴天独自站在宽敞的大厅,沉默地听着他的话。
如果换做不久之前,有人来到门口,说这样可笑的话语,他可能会用黄沙掐死那个人。
但现在,他突然发现自己被说动了。
他一直像是一个旁观者,旁观者千寻的战斗,看着他们的战友之间,热热闹闹,相互护持,相互倚仗。
但那不是属于自己的热闹,
“我给你一次机会,让我失望的后果你们麒麟承担不起。”
城堡中传出的声音比冬季沙漠里的风还冷。
但老于事故的辛自明却从那种傲娇中听出一份腼腆。
脾气暴躁的江小杰,冷漠傲气的叶裴天,发觉自己成为一个带队老妈子的辛自明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样傍晚,
楚千寻看见晚餐的时候,欢呼了一声。
在这个西北方向的内陆城镇,餐桌上竟然出现了黄澄澄的大闸蟹。对于从小居住在沿海城市,却几年没再吃到海鲜的楚千寻来说,这样的幸福来得太突然。
“你从哪搞来的这个,春城怎么可能买得到大闸蟹。”楚千寻一屁股坐到了桌边,掰开蟹壳,吃得满手都是蟹黄,美得她恨不得连手指一齐吞下去。
“有一只往返青墩和这里的商队。下午抵达的时候带来了一筐。我早早过去等,才抢到了这几只。”
叶裴天吃得很斯文,自己只是象征性地吃了一点,大部分时间都在帮楚千寻掰蟹壳。当然,他还没敢告诉楚千寻自己为了让别人转让这几只大杂蟹花了多少魔种。
“这得花多少钱?也太败家了吧。”楚千寻已经大惊小怪地在感慨,“呜,可是也太好吃了,我是说,以后还要做给我吃。”
叶裴天掰着蟹壳的手指停顿了一下,垂下眼睫,轻轻说了一句,“行,我一定经常给你煮。”
“别都给我,你自己也吃。”楚千寻歪着脑袋往叶裴天的身边凑,清透的眼眸里有着细碎的粼光,“裴天,你对我怎么这么好。你知不知道,楼里的姑娘都在羡慕我。”
叶裴天沉默无语。
只恨不能对你更好。
想要让你此生无忧,想要护你永世周全,想将全世界最好的东西全部捧在你的面前。
千寻,我从不曾像如今这样想让自己变得更强。
叶裴天的手中,有一颗十阶的魔种,早已九阶临界的他,一直没有下定决心冲破等阶。
这一次,他决定在参与围剿处刑者的战役之前,先一步把自己的等级提上去。
越阶,对每一位圣徒来说,就是生死路口,进则成圣,败却成魔。
在跨越等阶的当口,大部分人都会和自己最亲密的人生死离别。但叶裴天却始终没有开口。
这天夜里,叶裴天罕见地分外主动,既温柔又缠绵,孜孜不倦,不断索取似乎想让快乐永恒地持续到时间的尽头。
“千寻,千寻。”他眼神迷蒙,轻声唤着楚千寻的名字。比任何一次都热情地放开自己。
楚千寻被他谜得神魂颠倒,五迷三道,酣畅淋漓之后一梦到天明。
早晨起来,床单上还流连着他的味道,叶裴天的人已经不见了。
屋子内收拾得分外整齐,桌上摆着一份盖着的早餐,还有一个硕大的礼物盒子,盒子上甚至绊了条漂亮的缎带。
“这个人真是。”楚千寻心里很美,她起来拉开窗帘,让阳光透进屋子。顺手拿起了盒子下压的字条。
字条上的文字很简单:千寻,我离开一二日,勿念。
遒劲嶙峋的字迹力透纸背。
看起来和他上一次离开没什么区别,语境轻松,言简意赅,仿佛只是去处理一些俩三日就能办完的小事。
楚千寻外出猎魔,未必都能每日回来,时常需要在荒野外过夜。叶裴天偶尔在公会购买到高阶魔物的消息,外出寻觅,也会耽搁个一二日。短暂的分别对他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大事。
拆开那个绑着蝴蝶结的纸盒,晶莹璀璨的魔种,在晨曦中几乎晃瞎了楚千寻的眼。偌大的纸盒里满满当当地躺着整整一盒子的高阶魔种!
楚千寻脸上的笑容却不见了,
她察觉叶裴天回过他的城堡,把那里的大部分高阶魔种当做礼物摆到了自己的屋子内。
叶裴天不是第一次离开她的身边,但她敏锐地发现了此次的太对劲。
他会去哪里?去做什么?
楚千寻心思百转,突然抬起头,凭窗远眺,视线越过天边巍峨的城墙,远远向着沙漠的方向望去。
在那广袤无垠的沙漠,
荒芜的沙丘中心,不知何时又升起了那座孤零零的城堡。
叶裴坐在黄沙累砌的桌边,空阔的桌面上平摊着一小块方形的手帕,手帕中心稳稳托着一颗浑圆的魔种。
他交叉着十指抵在下颌,静静地看着那颗剔透的球体中流转的绿芒。
托在手帕中的魔种就像是宇宙中一颗小小的星球,内里仿佛有生命一般在缓缓转动着绿色的波纹,那样的璀璨剔透,久视之下宛若要将生人的魂魄吸入其中。
每一位经历过越阶的圣徒,都会深刻的明白越阶时服下魔种的恐怖之处。
以前,叶裴天并不畏惧进阶,不论是死亡还是成魔,他都毫不介意。他甚至希望能够得到这种彻底的解脱。
但是,现在……
叶裴天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和楚千寻见面的场景。
那温暖的外套,温暖的人,把断了双臂的他从尸山血海中抱了出来。给他煮香甜的粥,给他喂人生中的第一份糖。
当给他从死亡中醒来,那个人守在他的身边,轻轻摸他的头。当他按耐不住攥住她的衣角,那人俯下身,给了他第一个吻。
他永远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记得那人在他的身体上留下的每一种记忆。
他已经贪得无厌,食髓知味,妄想着永远守着这份幸福,
比永远更久。
但他终究不能任凭自己当着千寻的面进阶。如果他进阶失败,化为十阶魔物,千寻有可能杀不了他。那么他所爱之人,所喜欢的那座可爱的城池,都将被自己毁于一旦。
千寻的身边有朋友,有年轻的仰慕者。即便自己在这个沙漠里变成魔物,从此消失在她的身边。她也终究能够挺过来。
偌大的城堡空荡荡的回响着沙漠的风声,在这种时刻,强烈的思念如潮水一般淹没了独坐在沙堡中的男人。真想再见到她一面。
叶裴天伸手捻起了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