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楚千寻住在一栋回字形的筒子楼里。
楼里住户多人口杂十分拥挤,每层楼被隔成了二三十间小小的屋子,挤着上百号人。隔音效果很差,楼上楼下吃喝拉撒打架办事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楚千寻一手端着个双耳瓦罐,一手提着柴,低头从晾在走廊上那些五花八门的衣物中穿出去,钻进了搭盖在庭院中的公用厨房。
厨房内的墙壁被烟火熏得乌黑,周围砌着一圈的土灶台,在这个时代电力已经成为昂贵的资源,想要吃一口热乎的东西,只能烧火做饭。
楚千寻找到一个空灶,熟练地烧沸一小锅的水,掰开手中的一块豆饼往锅里丢。这种颜色褐黄的豆饼是用黄豆榨汁后留下的残渣制成,又硬又干,不泡水的话难以下咽,还没有什么营养,在黄金时代这种喂猪都被嫌弃的食物,如今却变成大部分人的主食。
楚千寻搅动着锅里褐黄色的豆粥,心中盘算着自己还剩多少魔种,
如今,人类通用的货币是一种被称为魔种的绿色晶体。杀死野外的魔物可以从它们的躯体中得到魔种,所有身具异能的圣徒都需要用魔种提升能力,因此魔种成为除了粮食之外唯一的流通货。
尽管身体还没有完全复原,但楚千寻知道自己不能再休息下去了。她打算等高燕她们这一次猎魔回来,就去和小队长报备自己准备参加下一次的猎魔行动。
黄褐色的豆糊糊开始沸腾起来,楚千寻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半青半红的西红柿。
她在自己窗台上的土盆里种了几株西红柿,几天没给它们浇水,不但没有干死,还很争气的结了一个半熟不熟的果实来,让楚千寻心中欣喜不已。
在她对面灶台的两个女人,一脸艳羡地看着她把那个富含维生素的珍贵食物横七竖八切开,连皮带蒂一点不剩全丢进了锅中。
“最近可得省着点吃,多储备点粮食。”女人对她身边的同伴说道。
“可不是得这样,如今那位‘人魔’叶裴天就在几十公里外的北镇,神爱召集了这附近数十位高手,围剿了几日。谁知道最后要打成什么样,会不会波及到春城,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还是多做点准备。”
“听说那个叶裴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希望那些大佬们给力点,这一次能真的把这个魔鬼给剿灭了,也好让我们好安心外出猎魔。”
叶裴天这个名字传来的时候,楚千寻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的面孔,那个人有着一脸干净的笑容,在梦境中的世界里时常面色微红地牵起自己的手。
楚千寻甩了甩头,把脑海中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摒除。
别想了,那只是个梦,好好夹紧尾巴过自己的小日子才是,别去招惹那些恐怖的人物。
她把一锅乱炖的黑暗料理倒出来,端着瓦罐往屋子走去。
刚刚走到门口,几个圣徒分开人群,抬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走进了楚千寻的隔壁。
“怎么回事?”楚千寻放下手中的食物赶过去。
高燕躺在床铺上,一脸煞白,秀气的双眉紧紧拧在一起,她的腹部被似乎被某种巨大的生物咬了一口,残缺了腰跨位置的大部份身躯。红色的血从胡乱扎在她身上的绷带里渗出,瞬间染红了整个床单。
她还活着,但离开死亡也不远了。即便是恢复能力远胜于普通人的圣徒,也没办法挺过这么严重的伤势。
送高燕回来的几个男人楚千寻认识,其中一人正是楚千寻所在战队的小队长王大志。
王大志等人看床上的高燕摇了摇头,他不准备再多做什么,
作为队友,在这个天天死人的时代,能把她带回来,让她死在家里,也算是够意思了。
“之前你昏迷不醒,燕子也算有去照顾过你。你看着她,等人走了,再喊我们来搭把手。”王大志拍了拍楚千寻的肩膀,准备领人离开。
“等一下。”楚千寻拦住他们,“请治愈者,队长,麻烦你帮忙请一位治愈者过来。”
王大志有些诧异,平日里他倒是没看出楚千寻和高燕的关系有好到这样的程度。
拥有治愈能力的圣徒,被称呼为治愈者,高阶治愈者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职业,请他们前来一趟代价不菲。没什么人会愿意为一个已经无法挽救的濒死之人浪费这个钱。
被请来的治愈者是一个瘦高个的中年女性,她瞥了一眼血泊中的高燕,转身就走。
“已经是死人了,还喊我来做什么。”
“请您尽尽力,”楚千寻拉住了她,“只要止住血,能拖上几天就行。”
她把手中的一袋魔种恭恭敬敬递上前去。那个女性圣徒掂了掂手中的袋子,哼了一声,双手亮起一道白色光芒,照在了高燕腰间巨大的伤口上。
屋中的人退去,
楚千寻给高燕换了一条床单,看着她的脸,默默坐在她床边发愣。
高燕脸色苍白,满头冷汗,但神志还算清醒,她别过脸没有看床边的楚千寻。
“电风扇里面。”高燕的声音从她后脑勺传来。
楚千寻一下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电风扇的底座,打开吧。”高燕淡淡地再说了一遍。
楚千寻把她房间角落里丢着的那个锈迹斑斑的小型电风扇翻了出来。
拆开了底座,里面塞着一个层层叠叠包裹的袋子,打开袋子一看,绿莹莹的全是魔种。
“便宜你了,拿着吧。”高燕说,“早晚都有这么一天,这样的世道,老娘也活腻了。”
楚千寻愣愣看了那个袋子半晌,将那袋泛着绿光的袋子合上,
“不,你等着我,还有机会,我去一趟北镇。去买救你的药。”
在这个被各大宗教统治的世界,有一个庞大的宗教组织名叫神爱。它曾经出品过一种能够活死人肉白骨的药剂,据称这是神为了拯救世人赐下的神赐之物,因此取名为圣血。
但楚千寻知道这个光鲜圣洁的神话背后的真相是多么污秽残忍。
如果梦境中所见是真实,那所谓的圣血,事实上只不过是人魔叶裴天的血肉。
魔种降临初期,还是一个小制药集团的神爱组织在一个密闭的仓库中发现了身受重伤的叶裴天,意外得知了身为永生者的叶裴天的血肉|具有异于常人的恢复能力。这些表面慈善的教会人员,残忍地囚禁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叶裴天,利用他不死的特性反复抽取他的血肉,制作出神药圣血,并对外宣称是神赐之物,借此广招信众,大肆扩张势力。
如今市面上已经没有圣血可买,但作为神爱的重型研究机构所在的北镇,黑市上还有机会高价买到一两只圣血,楚千寻要为高燕试一试。
天空中挂着一轮冷冰冰的明月,
月色之下,是一片被黄沙覆盖了的战场。
几乎所有这片战场上的圣徒们此刻心中都产生了悔意,他们已经战斗了整整三日,死了不知道多少战友,几乎耗干了异能。但那个浑身鲜血淋漓的男人,依旧站在漫天黄沙中,仿佛永远也杀不死,永远也不会倒下。
他身边萦绕着血红的沙粒,一步步走来。
月夜下的恶鬼,地狱中的修罗,令人毛孔悚然。
一条几乎看不见的透明蛛丝粘到了前进中的人魔手上,人魔死寂的眼珠转了一下,停住脚步。
就在一瞬间,无数银色的链条顺着那道看似脆弱的细细蛛丝显现,紧紧缠绕住了叶裴天的双手,把他吊起在空中。
“抓住了,我抓住他了!”施展出特殊异能偷袭成功的圣徒欣喜若狂,“快,大家快上!先砍掉他的双腿。”
叶裴天修长的眉毛抬了一下,这个被束缚的男人,却仿佛看见了什么令他开心的趣事,漫天的沙尘中传出他肆意的笑声。
黄沙在空中滚滚流动,缠绕住了他的双臂,生生把他自己的双臂绞断。
得到自由的魔鬼从漫天沙尘中出现,冲向了围剿他的敌人。
远处的偷袭者转身就跑,血红的沙粒在空中散开,凝结成一双巨掌追了上来,一把掐住了他。
伴随着刺耳的惨叫声,汪汪血水从沙粒的间隙中流淌下来。
“魔……魔鬼。”围剿人魔的圣徒们的战意终于崩溃,开始转身逃散。
血战了三日夜的战场重归沉静。
覆盖了方圆数里的沙丘,成为那些贪婪者的坟墓。
冷月清辉,夜风拂过,死寂的沙丘之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一身残破的人魔,躺在尸山血海中,睁着眼,静静看着天空中的圆月。他双臂折断,异能耗尽,浑身是伤,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这个时候即便随便来一个拿着刀小孩,都能够把他的脑袋割下来。
但他毫不在乎,活着是对他的折磨,死亡才是他求而不得的事。
“真无趣,还是死不了啊。这就是上天对我这个的人魔的惩罚吗?”他裂开嘴角,无声地笑了起来。
看吧,这里满地都是他的血,他的残躯。这就是那些人像蝗虫一般涌上来想要抢夺的东西。
他叶裴天虽然活得了无生趣,但他偏偏要把那些人趋之若鹜的东西白白混进黄沙,埋进地底深处,也不愿白白便宜了那些道貌岸然的卑鄙之徒。
夜空中的圆月逐渐被云层遮盖,叶裴天的脸色暗淡下来。
他是臭名昭著的杀人狂魔,凶名赫赫,人人闻之生畏。
没有人知道他有一个可笑的弱点,他这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却惧怕黑暗。
在魔种降临初期,他曾被锁在无边的黑暗中度过了三个月的时间,从那之后,不论他变得如何强大,他都无法摆脱心中那份对黑暗的极端恐惧。
他不由在心底祈祷月光不要消失。但他知道没有用,这个世界似乎从来就没有人或是任何东西能够回应他的祈求。
事实上他反而习惯应对恐惧,在无数的经验告诉他,面对痛苦唯一的办法就是忍——不论他是否忍耐得住。
明月的最后一丝光辉即将消失,黑暗化身为一只冰凉的手,开始沿着他的肌肤向上爬,很快就会捂住他的口鼻,攥住他的心脏,把他拖进无法呼吸的世界中。
沙丘边缘的丛林中传来细小的响动。
叶裴天的眼珠转动,在黑暗的森林边缘,亮起一小团火光,橙黄色的火光照亮出一张小小脸,那张脸正探头探脑地向着这边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