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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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轶这个要求提得很突兀,老爷子一脸古怪地看了看杨轶胳膊上古铜色肌肉,盘虬扎实。

这样的家伙,能弹吉他?

老爷子脑海里冒出了牛嚼牡丹般不协调的画面......

“呃,你可以试试。”胡颂南还是很有涵养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见而拒绝。

杨轶则是取下了吉他之后,大大方方地坐在老爷子对面的椅子上,吉他搁在自己的右脚,轻轻地拨弦,试了试音。

“嗡......”很深沉厚实的低音,经过琴箱的共鸣,清晰地传达了出来。

杨轶的耳朵微微动了动,他的表情变得有些诧异。紧接着,他有试了几个音。

“胡教授,您的这个吉他,并非凡品啊!”杨轶终于抬起了头,略微有些惊讶地跟老爷子说道。

胡颂南愕然,他颤抖着手,指了指吉他琴箱尾部一个甲壳虫般的雕印,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不认得这个标志?”

“难道还是什么名牌不成?”杨轶端详一番,还是摇了摇头。

他当然不认得,前世的乐器品牌在这个世界又不存在,而这一世的乐器品牌?开玩笑,压根就没读几年书,没有音乐细胞的前身还能认识就怪了!

老爷子差点翻了白眼,无奈地重重喘气,才把这股郁闷给安抚了下去。

“brown_beetle,这是德意志国的老厂,1970年限量出产的古典吉他!”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地跟杨轶解释道,“老头我,花了老大的功夫,才从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

好吧,听胡颂南的描述,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感觉就是吉他界的施坦威啊!

不过,杨轶前世也就喜欢玩玩民谣吉他,所以号称为世界上三大乐器的古典吉他好在哪儿,杨轶也没有很深的感触。

再说了,相比起吉他,杨轶更喜欢小提琴,那个才是他的最爱——倒一杯红酒,点一颗蜡烛,一个人拉着小提琴,对影成双......

扯得有点远了,杨轶不可置否地开始了他的演奏。

当破碎的吉他弦,汇成一段低沉、悠扬的前奏,正一脸好奇地看着杨轶的胡颂南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旋律?

他没有听过,这倒还正常,毕竟胡颂南教的是古典音乐,流行音乐他不一定能面面俱到。

只是,杨轶的演奏,已经给了他不一样的感觉。

很美,很流畅,不像是无名之辈的游戏之作!

只见老爷子身体微微前倾,他认真倾听了起来。

有些淡淡的忧伤的旋律持续了十几秒,渐渐地拉开了序幕,杨轶手指头轻轻地勾着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是的,是eason的好久不见,杨轶前世很喜欢的一首歌!

当然,杨轶的声音并不能像eason那样,低沉下去的时候,依然能够保持着很空濛的磁性。

不过杨轶的声音质感也不差,他的低音很浑厚,有着一种莫名的影响力,将那种忧伤的情绪在听者的心中扩散了开来。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

你会是怎样的孤独......”

前面的旋律还很平淡,但老爷子却听得很认真。

终于,这首歌的情绪迎来了一个小小的爆发。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杨轶唱得很深情,不知不觉,带上了原来的这个杨轶,面对上墨菲的复杂情绪。

然而,他没有注意到,坐在他的对面的老爷子,身体微微抖了抖。

“只是没了你的画面”这句歌词,仿佛让老爷子眷恋的记忆,一下子翻了出来。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杨轶终于唱出了他咖啡店名的来源,但这并没有能够引起老爷子的注意。

时不时让他触动的歌词,伤感得仿佛将空气染成蓝色的旋律,老爷子的双眼湿润了。

在朦胧中,他仿佛看到了老伴在那片还未枯萎的花圃前,抬起头,颤巍巍地跟他挥手,跟他微笑。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前世杨轶并不懂爱情,这一世的前身也不懂,可是,不知道为啥,他唱着这首歌的时候,脑海里满满的都是墨菲的背影。

也不知道为啥,他将这首歌唱得情绪翻滚,尤其是第二遍的时候,唱得差点自己也泪流满面,差点难以自拔。

nnd,他没有想跟谁说“好久不见”啊!

要说有,那曦曦勉强算一个,但也不至于动情啊!

魂淡,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

杨轶垂头闭着眼睛,手上还在拨着琴弦,将那幽幽的尾奏给弹完,心里头却是将自己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等杨轶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慌乱地在揉着眼睛,整理自己情绪的老爷子。

跟情绪波动却很快变成没事人一样的杨轶不同,老爷子没那么容易掩饰自己的伤感,但他又有些爱面子,或许是因为身为老师,习惯地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吧?

“咳咳!”胡颂南尴尬地看了看杨轶,声音略微有些沙哑,情绪波动的影响还在,“小友的这首歌,写得情真意切,旋律简单却深沉,用词平淡但深情,之前怎么没有见它面世?”

老爷子是在转移话题,他害怕自己的脆弱被杨轶揭穿。

杨轶看得出来,他没有点破,只是顺着老爷子的话说道:“因为还没这方面的打算,这首歌是写给我的,我的初恋的,负面的情绪太多了......”

杨轶说的初恋,指的当然是墨菲,虽然是用来掩饰的借口,但显然前身对这个墨菲即便有成见,但内心深处还是有感觉的,所以说是为墨菲而写的,并没有毛病。

只不过,墨菲的这个身份比较特殊,杨轶觉得说墨菲是女朋友、妻子都不合适,前妻更扯,还不如用初恋这个词来定位。

至少包括上前世,墨菲都是杨轶第一个喜欢的女人!

不过,老爷子却对杨轶不太满意,他吹胡子瞪眼地说道:“这怎么能说是负面情绪?这叫用情至深!你把你对你爱的人的爱,贬低成怎么样了?”

“从你这首歌中,听得出来,你对你的初恋还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就算你一再强调,只是寒暄,只是好久不见,但你好好问问自己,你是不是还是希望她能回来,还是希望你们能够重新开始?”

在杨轶愕然的表情中,老爷子恨铁不成钢地批评了杨轶一番,从他对爱情的观念,到这首歌的歌词构造、隐藏情绪,不带停歇地训了半个小时!

老爷子的初衷,还是希望杨轶能够不留遗憾,勇敢去追求曾经的恋情。

然而,杨轶只能报以苦笑地点点头。

什么鬼恋情哟!这个所谓的初恋,怕是只是单相思哦。这真的是自己编下的谎言,也只能硬着头皮应承下去。

不过,意想不到的是,杨轶“乖巧”的模样得到了老爷子的认可。

“我决定了,把我的房子租给你。”老爷子有些伤感地拍了拍杨轶的肩膀,说道,“不过,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带它。”

胡颂南眼神有些黯然,夹杂着不舍,但也带着明显的坚定。

杨轶不知道,他的歌,曾一度唱得老爷子动摇了自己离开的决定。

可是,老爷子最终还是想明白了,老伴并非不在了,她只是在远远地看着自己,等待着自己百年之后的团聚。

或许杨轶的出现,也是她冥冥中的安排吧?

老伴儿还是希望自己能够和子女孙儿,好好地过一个幸福的晚年。

那么,就拜托这个老伴指定的人,好好地照料这个承载着过去的小楼吧!

八年了,好久不见......

还有多少年?才能再见?或许,不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