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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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凌,你知我容不得人说阿宛一句不是,即便是师兄弟,我也能翻脸。盼晴师妹再好,可她终究不是阿宛,我这辈子认定的人就只有她一个。即便她现在厌恶着我,可我心里也仍然只有她。这些话,你以后莫要再说了。启程——”

耳听迎亲的队伍渐渐离去,我方是从地上站了起来,望了眼烟尘滚滚的远方,我总算是真真正正地松了口气。

可是紧接着,胸口处却有几分怅然。

怅然些什么,我也不晓得。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是**抽了么?

为啥这两天留言骤减呀~~~~

☆、47第三章

北上的途颇是颠簸,不过瞧着马车外悠悠晃过的景色倒也怡人。

虽说及不上宫里的生活,也无诱人的吃食,更无美妙的丝竹之音,但我也不悔。兄长说我既是无心那么嫁给谁也是一样的,沈珩待我好,所以我就应该嫁给他。

这是什么破理由。

我知沈珩待我好,可是他是我师父。阿娘当初不也极力反对我和沈珩么?说什么乱了伦理纲常。可如今知晓沈珩是北朝太子后,阿娘就改观了,阿爹和兄长更是恨不得把我洗得一干二净然后呈到沈珩面前。

他们改观了,可我没有。

于我而言,师父是父是兄,让我嫁给沈珩,这跟嫁给自己的阿爹和兄长有何区别?且不说这个,沈珩上辈子是沈晏,我不愿与上一世的人再有什么瓜葛。更别提沈珩还是北朝太子的身份了。

此回逃婚我做足了准备,左手银钱右手暗器,无衣食之忧的同时亦是多了重保障。为了避免再与迎亲的队伍碰上,我特意让车夫绕了另外一条远路。

路上人烟甚少,赶了好几天的路后才遇到了一个小镇子。我着车夫停下,去寻客栈歇息。睡了好几日的马车,腰骨都有些酸疼了。

镇子小,客栈也不多。车夫寻了好一会才寻到一家勉强过得去的客栈。我进了客栈,发现人挺多的。掌柜在柜前埋头边写着东西边划着算盘,似是在记账。

我走前去对掌柜道:“要两间上房。”

“今日客满,没……”说话间,掌柜不经意地抬起头,眼神定了定,目光在我脸上转溜了一圈,手掌一拍脑袋,“哎,看我这记性,上房有!有的!姑娘,请跟我来。”

掌柜甚是热情地领着我往楼上走,还同我寒暄道:“姑娘一看就不是本地人,听您口音,是从建康来的吧。”

我“嗯”了声。

掌柜笑呵呵地道:“建康好呀,建康妙呀,我前几年有幸去过建康一回,远远地瞧了眼皇宫,那气势立马就把我给震住了。”掌柜停下步伐,“姑娘,上房到了。若是有何需要尽管吩咐,我们客栈随时有小二恭候着。”

我进去后,心里有几分惊讶。这客栈从外边看来破破烂烂的,未料这里边的上房竟是能与建康城里最好的客栈相比了。^//^床榻上的被铺看得出是极好的料子,就连桌上的茶杯也是顶级的骨瓷,边边角角皆是一尘不染的,茶几上还摆着鎏金莲纹熏炉,旁边还搁了好几种香料。

我放下包袱后,唤了小二抬了几桶热水进来。赶了几天路也不曾好好地沐浴过,身子难免有些不舒服。

约摸过了有一炷香的时间,我方是沐浴毕。我伸了个懒腰,心想要是此刻有丰盛的佳肴就好了。

不知是不是这家客栈的掌柜与我心有灵犀的缘故,我刚是如此想,掌柜就敲了敲房门。我让他进了来,他说对我道:“姑娘,拙荆也是建康人,方才听说我客栈里来了位建康的姑娘,她就高兴得不行,说是难得遇到一回同乡,怎么样也要好好招待,遂做了几样拿手的建康小菜来招呼姑娘。”

说罢,掌柜拍拍手掌,小二就端了好几碟菜食进来,一一摆在桌案上。我瞧了眼,五菜一汤,三荤两素,还有两碟糕点。

掌柜说:“拙荆以前曾在侯府里当过厨娘,平日里也爱在灶房里做些饭食,今日高兴了些,不小心就做多了几样。卖相一般,还望姑娘莫要嫌弃。”

我随意挑了样菜食尝了口,那味道简直是可以堪比宫里的御厨了。我三下五除二就残卷了大半菜食,喝了半碗汤,糕点也用了一半,最后饱得直打嗝。

我唤了小二进来收拾。

小二收拾完后,又给我送了几个炭炉进来,只道:“夜里凉,掌柜担心客人会受冷,特意让小人前来送炭炉。”我瞅了眼炭炉,里边的碳也是上好的。

我摸摸下巴,心想着这客栈委实让人惊喜,这样的招呼即便是搁在建康城里,迟早有一日也能成为最顶尖的客栈。

翌日离开客栈时,热情的掌柜还前来相送,我也见到了掌柜的妻子,也是同样热忱,拉着我说了好些话,最后还送了个食盒给我,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糕点。

车夫很是感慨地道:“这样的客栈我还是头一回见到哩,怪不得有钱人总爱住上房,原来这般好,昨夜儿跟做梦似的,都是托姑娘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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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小镇后,车夫又继续马不停蹄地赶路,兴许是昨夜睡了回上房后,车夫待我比之前更加周到,就连马车也没那么颠簸了。

本来我是有些担忧一个人不安全的,中途遇到山贼什么的也曾想过,但当时总想着自己不会这么不幸便也未多虑。如今连续赶了不少日的路,沿途中别说山贼了,连只苍蝇也没有。

且入住的客栈也是一家赛过一家,掌柜都是极其热情的。

我是愈发地安心了。

不过也不知是不是我这身子过往里被养得太过娇贵,明明也没有怎么受苦,可偏偏却得病了。车夫见我病了也不好赶路,只好停下去寻了大夫来给我瞧病。

大夫说我是感染风寒了,不宜长途跋涉。

我唯有留在客栈里等风寒痊愈再启程。

掌灯时分,小二给我端来了药。我瞧了眼碗里黑不溜秋的药汁,硬着头皮喝光了。放下药碗时,我浑身不禁打了个颤,这药真真是比黄连还苦。

我不由得想念起沈珩来了。

我赶紧摇头,甩去脑袋里的想法。沈珩的药再好,我也不能为之赔上自己的后半辈子,师父如爹!伦理纲常不能乱!

许是感染了风寒,身子总感觉有些发冷,我身上盖了厚厚的被褥,怀里搂着手炉,可依旧有寒意从四肢传来。睡至半夜,身子却开始变得滚烫,我想睁开眼喊人进来,可眼皮却是沉得紧,怎么也睁不开来,喉咙也直咳,整个人浑浑噩噩的,难受极了。

蓦地,有道冰凉贴上了我的额头。我似是在沙洲里渴了数日总算遇着甘露的人,使足了劲儿往那道冰冷里钻。我低低地喊了声“难受”,便听一道低叹声响起。

紧接着似有人哼了声,“你待她再好,她也不放在心里。”

“我知道。”

“你知道才怪!她是身上贴金还是贴银,让你连自尊都不要了。这世间什么美人没有,偏偏你就……好好好,我不说。我知你想说什么,再说她一句不是你就要跟我翻脸。可你瞧瞧她……行,别瞪我了,我住嘴。”

“其实是我不好,这一世的果都是我上一世的因,她再不好我也甘愿受着。你不知,有时候有得受着也是种福气,总好过连个盼头也没有。”

我迷迷糊糊的,这些话左耳进来右耳出去,在脑子里转了一圈,明明都是熟悉的字眼,可听进脑里的时候却是听不懂什么意思,想要仔细思索,可转眼间又忘了这些话。

次日醒来时,枕巾湿了一大片,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已是不烫了。看来昨夜应该是发了一身汗,将这风寒给驱走了。不过总觉得昨夜似乎听到了沈珩的声音……

仔细想想其实这也不太可能,这些日子虽是急着赶路但我也有跟人打听。一路来,风平浪静得很,估摸着是碧榕装得太像或是沈珩晓得我的决意也不愿再勉强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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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客栈里养了几天的身子后才继续赶路。

车夫送到我北朝边境后就不再送我了,我只好再另雇车夫。

当初我和沈珩大婚的日子定在三月初十,如今都已是三月初七了,也没有什么大消息传来。进入北朝后,我还能听见有人在说太子大婚的事。

我想了想,也许沈珩打算将计就计娶了碧榕。这样一来,南朝北朝继续交好,阿爹欢喜,沈珩也不会没有面子。

不过现下我还要思虑的问题是要去哪儿雇马车。

初到北朝,人生地不熟,且北朝风俗不同南朝,对待女子尤其是严苛,我在街上走了好一会,就受到了不少的人怪异的打量。

我找了个看起来颇是和善的人问要去哪儿雇马车。

那人倒是不错,不仅没有怪异地打量我而且还亲自带我去了雇马车的地方,并同我说了不少在北朝应该注意的事儿。我一一听下,只觉麻烦得紧,心想着等风波一过就马上收拾包袱回南朝。

我雇了辆舒坦的马车。

车夫看起来也颇是憨厚老实,他问我要去哪儿。

我思索片刻,便道:“你们这儿有没有什么偏僻的小镇,离都城越远越好。”

车夫道:“有的有的,不过得绕过这一座山。只是那座山常有山贼出没,姑娘一个人难免有些危险。”

我心想这一路来半只苍蝇也没遇到,估摸也不会那么不幸,再想想自己带有暗器,自保也应该不是问题的,遂道:“无妨。”

作者有话要说:迟来的更新……

谢谢穆凝童鞋的第二个地雷~~~

ps.这个星期要改一个稿子,过几天也要回学校了,嘤嘤嘤,要忙得事情好多,所以更新得比较少。

不过俺至少会保持隔日更的。

☆、48第四章

山路崎岖,马车上下颠簸着,坐得我几欲呕吐。

我拿出葫芦,喝了几口清水,努力咽下胸腔里的不适,只不过似乎不太见效。我唯好打起了帘子,对车夫道:“慢一点,我不太舒服。”

车夫咧嘴一笑,“姑娘这是晕车吧。”

我“嗯”了声。

车夫放慢了马车的速度,又道:“车里有治晕车的药,姑娘不妨一用,挺见效的。嗯,就是放在蓝色包袱里。”

我寻到了一个药瓶,做工极是精致,玉石的质地,光滑细腻,寻不到一丝一毫的瑕疵,就连瓶口的木塞子也是上等的木料。我敢断言,此药瓶若是拿去当铺里当了,这车夫几年都无需干活。

我不动声色地问:“你这药瓶子是在哪儿买的?做得好生精致。”

车夫神色慌张地答我:“是……是捡的。”

我逼问道:“哪儿捡的?赶明儿我也去捡一个回来。”

车夫握紧马缰的手有些僵硬,目光也闪烁着,一脸心虚地道:“忘……忘了,很久之前捡的,”他呼吸变得急促,“姑娘,你晕车的话最好闭眼休息一下,不宜说太多的话。外面冷,姑娘还是把帘子打下来吧。”

说罢,不等我回答,车夫就已是急急地自个儿打下了帘子。

我听到车夫粗粗地呼了口气。

我拔开木塞子用了药,这药果真相当见效,不过是刚刚咽下,腹中就顿起一股热气,将胸腔里的闷气都给冲散掉了,且还隐隐带着股清凉的薄荷味道。

我褰帘望向外边的景色,光秃秃的枝桠上冒出嫩绿的叶子,早春时节开的花也相应绽放,樱红浅绿鹅黄,色彩缤纷。迎面扑来的山风虽冷,但却也带着初春万物复苏的朝气。

这山里的春景美则美矣,可我也无心赏之。

前些日子原以为能自欺欺人,将一路来的不对劲当作头一回出远门不必大惊小怪,甚至还自我安慰了一番。只可惜事到如今,我想再自欺欺人也不能了。

这个精致的玉瓶子,我一摸就知是沈珩的手笔。

其实细细一想,当时我披了个黑斗篷便以为能够骗过沈珩的火眼金睛实在是愚笨之极。沈珩何许人也,他的心细哪里是吾等小辈可以骗过的?

如今离大婚还有三日,沈珩估摸是耐不住了。要不然以沈珩的谨慎,他不想让我发现的话,绝对不会给车夫这个玉瓶子。

此回估摸是想光明正大地借这个玉瓶子来告诉我——他什么都知道,我别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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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偏偏不想遂了沈珩的意。他不让我逃,我偏要逃。

难不成他还能捆了我去成亲么?

我又打起了帘子,问车夫:“离镇子还有多远?要往哪儿走?”

“不远了,再走多半个时辰的山路,也差不多到了。”车夫伸手遥指山脚处,“姑娘看到没有?镇子就在那儿。”

我道:“看起来是挺近的。”我又问道:“这山里有无野兽之流?”

“没有哩,这座山就是山贼多,野兽之流早就被收拾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