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野心与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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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听了墨临琰这句,薛渡就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狂妄大笑,道:手下败将,何足言勇!墨相,朕敬你是天下第一相,德高望重,惊才绝世。你也别太狂妄了,你墨临琰是谋略无双,但你那尊贵的皇帝,此时此刻还不知道躲在哪个美人的温柔乡里快活呢。

薛渡不由得冷笑,看着白衣胜雪,仙姿身骨,至美且至寒的天下第一相,心里暗暗叹息:

惊才震朝野,绝色动天下。

如此旷世奇才,为什么要去辅佐慕尘那个昏君,那个只懂享乐,不懂国家天下的昏君。未达目的不择手段,行事残忍,杀虐嗜血的暴君。墨临琰一袭四季不变的白衣,如仙人腾云驾雾一般,漂浮在本应残破**的朝堂,羽扇轻挥间,硬是将快倒流的江河抚平。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薛渡想不明白,这个仙人般高高在上的墨相,为什么要去辅佐一个根本扶不起来的昏君!是为了不世的威名吗?把一个残破不堪的朝堂扶起,把民不聊生的国家治安,把其他国家前来进犯的军队打走……

被人民百姓尊敬,被各国的英雄贵族看好,被三国人尊称为天下第一相。从此永载史册,永垂不朽,受万世敬仰?!

如果墨临琰要辅佐他薛渡,那现今的天下,将是另一番情景。墨临琰辅佐薛渡征战天下,所向披靡,一统三国及各个番邦,成为真正天下的主人,成了千古一帝,他的子孙万代将在统一的天下中,永远统治着这个天下。

而,墨临琰,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单单只有天下第一相的名号,名扬四海,受天下人尊敬。那是的墨临琰就是开国第一功臣,会成为真正意义上天下第一相。

我朝陛下爱美人,天下皆知,本相岂会不知。墨临琰云淡风轻的说道:炎国此役胜在突袭,有贵国师以阵法相助,但若是本相带兵带兵来攻炎国,炎国还会不会存在,还真不好说。

墨临琰,别忘了,你的人现在还在朕的土地上。薛渡提高了声音,威严无匹,霸气侧漏,雷霆之怒,谁敢触及。

只见墨临琰手中玉柄羽扇轻摇,慵懒闲适。大步迈出,在薛渡的庞大的仪仗中,闲庭信步一般,慵懒散步,细细赏景,春花秋月美,寒梅傲雪骨,一双冰凉深邃的黑眸,如深不见底的幽幽深潭,清澈却深不见底,捧起一汪泉水又清澈甘甜,令人看不出任何端倪。

墨临琰在薛渡所带来的各色人,挨个端倪了一遍,在大殿里整整走了一圈,这才看向薛渡,殿外照进来的阳光投放在墨临琰身后。刹那间,光芒万丈,一袭白衣纤尘不染的墨临琰就似神邸临世,既有仙人的飘然处处,道骨仙风,又有神邸的尊贵绝美,弹指一挥间,乾坤扭转。

再加上山下的几万兵马吗?墨临琰不答反问,冰凉淡然的声音,一成不变。

对付你一人,足矣。

薛渡一挑眉,胸有成竹。天下第一相再厉害,也是肉骨凡胎,一双拳头,一双腿,怎么可能敌得过他几万众的精锐军队。

哈哈,这回换做是墨临琰大笑了,一直面无表情的墨临琰,冰冷高贵,神圣不可侵犯,而现在墨临琰爽朗的笑声在大殿里回荡,因为大笑而微微弯起的嘴角,惊艳绝世,美得人神共愤。

渡皇,说大话会闪了舌头的。停止笑声,墨临琰非常好心的提醒薛渡道。

薛渡一愣,如果说薛渡一开始看着墨临琰的目光是尊敬中带着点儿贪念的。那么现在看着墨临琰的眼光就变得轻蔑了,什么天下第一相,也不过是一个长得好看些,有点才华武功的,说大话之人。

朕有没有说大话,那就要墨相有没有本事走得出青城派了。薛渡一挑眉,悠然说道。他敢保证,只要墨临琰真的敢闯,他就要明年的今日变成墨临琰的忌日。

渡皇,我们两国议和在先,渡皇今日如此作甚?容轻羽看不下去了,开口说道,声音不大,但连声音中都透着骨子里优雅的声音,只有容轻羽这个优雅如玉的君子能说得出来,特别的声音,永远无法叫人忽视。

渡皇何等英明神武,当然不会违反两国议和时的约定。容卿和非常坚定的说道,要薛渡进退两难。

皇兄是最重诚信之人,你们这群人小肚鸡肠,竟敢侮辱皇兄的人格,来人啊,拖出去重打三十大板!一直一脸平静躲在角落里看热闹的薛恒突然说道,面色阴沉严厉,替兄长出头,绝对是个二十四弟弟,

是。立马又侍卫答应。

慢着,薛渡连忙叫住要动手捉人的侍卫,故作开明的训斥薛恒,道:容公子和灼华公主开玩笑的,你这小子怎么就当真了,要是伤了两国的和气,你就是千古罪人。

臣弟知错了。薛恒低下了头,做一副听话状。

元银骑元婴将军到。随着青城派弟子的一声响亮的通报声落下,一个三十岁出头,银甲白袍的皮肤有些发黄的俊朗男子大步走了进来,将军身后跟着一个身穿银甲**岁的稚嫩小正太,几乎伸长了脖子,看着这里的场面。

从小在元山中长大的小正太,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大的场面,对外面的花花世界,充满了好奇,什么事情,都想去尝试一下。

恒王,真的是恒王。元婴在看到薛恒的那一瞬间,在战场上腥风血雨中走出的铁血将军,竟然热泪盈眶。

元婴无视在场的所有人,直接走上前去,紧紧的抱住了薛恒的肩膀,王爷,你终于回来,你终于肯回来了……王爷,你好狠的心,我们和您出生入死,您就这么留书一封,就把我们扔下了……

本王错了,都是本王的错。薛恒眼角湿润。回想起七年前的自己,年少轻狂,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意孤行,走出了朝堂,踏上了慢慢寻找之路,严寒酷暑,风霜雪雨,使昔日名震天下的少年王爷,磨砺得越发成熟。

时光冉冉,一度春秋再几度。

说薛恒在浪迹江湖的整整七年多的时间里,不想昔日的兄弟们,是不可能的。但,他薛恒决定的事情,永远没有改变的可能,就算是他自己想改变,也不可能!

男儿生在世上,就应坦坦荡荡,无愧天地,一诺千金,便是一生一世。

找到爱妻就是那时薛恒,不停的行走在天下各国各地的信念。身为皇家子嗣,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先生从小灌输给他们的东西。

不能齐家,怎能治国,平天下?

薛恒为了曾经对妻子的誓言,一生一世一双人,找个世外桃源安享晚年的誓言。毅然决然的把已经在手的传国玉玺,拱手送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彷徨与犹豫。炎国,少了他这个皇帝,还有千千万万的人想当皇帝。而薛恒没了南韵,便再也不会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南韵与他厮守一生了。

生死契约,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管有没有薛恒对南韵的誓言,只要薛恒心里还有南韵,薛恒就会出去寻找。有志男儿应当齐家治国平天下,他来拿最基础的家都没齐,怎会有颜面去登上九五之位,治国,平天下。

南韵是薛恒命中的劫,薛恒是南韵命中的缘。

跨越千年,从先进的二十一世纪到落后的架空古代。一梦醒来成了相府千金,要嫁给人人羡艳的战神王。什么古董王爷!南韵不稀罕,她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我的婚姻我做主。一道圣旨决定命运太荒谬。

她逃婚。

他也逃婚。

也许,这就是上天注定的姻缘。南韵跨越千年,遇到了薛恒是大兴,是前世活在冰冷中南韵的一盏明灯,对生活向往的明灯。不用再刀尖上舔血,不用担心自己什么时候会死掉?懂了爱情,有了幸福的生活。

根深蒂固的思想,是南韵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古代男人的三妻四妾。她不会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母仪天下,接收万民朝拜。她只想与自己喜欢的人,厮守一生,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管是什么样的生活环境,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比什么都好。

做王爷尚能可以只有一个王妃,一个妻子,但身为皇帝,古代权力的至尊。哪个不是三宫六院的。什么后宫无妃?什么帝王情深?什么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那些痴情的皇帝都是小说里,虚构的唯美故事。

现实中,放眼中华上下五千年。根本没有一个皇帝,一生只有一个女人的,不管是愿意还是不愿意。这就是古代封建的思想,利用大臣之女稳固朝纲,为了自己皇帝的面子坐拥天下美人……

南韵认为只要薛恒当了皇帝,她的爱情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