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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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程千叶正笑眯眯的和公子羽的一个栾宠,对着一盒宝石,挑挑拣拣。

肖瑾在心中叹了口气。

这本来只是一位金尊玉贵,养在深宫的公主。

要她在面对父兄死亡的同时,日日扮做男子,挑起一个诸侯国的重担,也真是为难她了。

可是如果少了她,老侯爷的其余子嗣都过于年幼。

主少国弱,列强环绕,亡国之日只怕近在眼前。

只能暂时扶持着公主,等到其他公子们慢慢长大一些,再徐徐谋划。

程千叶看到肖瑾来了,连忙给他赐座。

同时收起珠宝,挥退无关人等,

肖瑾是穿越以后,第一个给她帮助,并且同她一起谋划了这个秘密的人。

所以她对这个男子,有着多一份的尊敬和信赖。

她不忘交代走到门口的萧绣,“小绣,你去帮我照看一下小墨,看他醒来了没有。”

肖瑾起身,整袖行礼:“臣听得一个传闻,说主公用黄骠马换了一名奴隶?”

程千叶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这个我和你解释一下。这个奴隶长得很一般,我不是看中他长得漂亮。”

她在心中默默吐槽了一下,小墨长得不是那种秀气的类型,但其实对我来说挺帅的,而且他内在美,这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那日攻城的时候,他是第一个冲上城墙的勇士,我对他起了惜才之意。昨日我在城外,差点掉下马来,凑巧又是他救了我一命。”

“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威北侯那个老怪物活活打死。情急之下用黄骠马换他,也是无奈之举。”

肖瑾叹了口气,坐了下来,“主公心地善良,也是臣民之福。只是此举实在有损主公的威望,还望日后少为之。”

肖瑾身上,转着一种很有韵味的赤土色,温润柔和,像是久经岁月沉淀的铜器所带着那种光泽。

这份光泽的周围带着一股淡淡的金边,此刻那象征着忠诚的金色似乎更加暗淡了一些。

程千叶意识到肖瑾对她的忠诚,只是对晋威侯,公子羽的一种情感上的延续而已。

他把我架上这个位置,是无奈之举,其实他心中很是看不上我。

程千叶突然就觉得腻味了起来。

你以为我爱坐这个主公的位置,你们这里要电脑没电脑,要手机没手机。

整天打打杀杀,流血死人。要不是为了活命,我也懒得坐在这个位置上。

肖瑾还在那里说道:“如今,众诸侯大军陆续开拔出城。我部也该有所行动。”

“那我们该做些什么?”程千叶应付道。

“众多要务,待要主公决策,首要的是巩固城防,安抚百姓,肃清治安,恢复农耕……”

程千叶听得头都大了,“这些我真的都不懂啊,交给你行不行?”

她简直可以清晰的看到肖瑾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程千叶此刻觉得能直接看见别人内心的情绪也不是什么好事。

等于把所有本来藏于他人笑脸背后的不满、恶意、嘲笑都直白的剖开摆到她的面前。

对她来说是无限的放大了他人的恶意,让这个世界充满太多本来看不见的负面情绪。

程千叶沮丧的打发了肖瑾,来到墨桥生的房间。

墨桥生见到主人到了,努力想要撑起身体。

程千叶轻轻按住他肩头,“躺着,伤得那么重,别乱动。”

这个身负重伤的男人,不知道又想了些什么,似乎十分的悲观和自责。

但是当他看见程千叶的那一刻,他周身那漂亮的宝蓝色,顷刻便萦绕上一圈坚定的金边。

随即又慢慢洋溢上一道象征着感激和欣喜的明媚色彩。

这很大程度的安抚了一下程千叶此刻沮丧的心。

穿越了这么久,也就只有这个奴隶,对自己有着真正的忠诚。

他对自己是纯粹的,不带任何**的喜欢。

程千叶在墨桥生的床头坐下,摸了摸他的脑袋。

“走,我带你去泡月神泉。这样你的腿才会好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晚上九点更新,九点万一没更,小可爱们就不用等了。

正常有事,都会提前请假,但不排除三次元不可抗力事件。

☆、首发

初秋的时节,下了一场秋雨,风中便透着一股凉意。

程千叶居于宝马香车之内,掀起帘子看着两侧的街道。

这座刚刚被战火洗礼过的城市,处处带着一种破败和萧条。

衣不遮体、神色灰败的流民三三两两地在泥泞的道路上行走。

那些崩坏的墙根之下,不时可以隐约看见一团蜷缩着的物体。

程千叶不敢去仔细辨认,因为那或许又是一具失去生命的尸体。

“真是萧条,我们晋国比起这里好多了。”程千叶是从晋国内一路领军过来,亲身体会了两地民生的巨大差距。

“那是因为大晋有主公您啊。”萧绣凑过来一起看向窗外,“汴州最近几年都处在战乱之中,辗转于不同势力之手,每拨人马都只想着拼命搜刮一通就走,还有谁会管老百姓的死活。”

也许是作为理科生的程千叶,中学历史和政治只学了个表面。

在她的潜意识里,封建帝制下的君王,就是个剥削和独|裁的象征。

他们站立在广大群众的对立面,养尊处优的吸取民脂民膏,应该是被百姓讨厌和憎恶的对象。

到了这里,她才发现。

在这种年代下,有一个固定的主君,一个稳定的国家,才是人民真正的期待。

所有的对于平等和人权的需求,那都是建立在温饱和社会富足之后的产物。

“这么说来,我还有可能是一个被这里的百姓期待的主公啊。”程千叶摸摸下巴。

“那当然,主公您是一位仁慈而善良的君主,是我晋国百姓之福呢。绣儿要不是遇到了主公,早就饿死街头了。”萧绣腼腆地说道。

程千叶点点头,她没有注意萧绣这句话。

因为在道路的前方正出现了一个人口买卖的市场。

说是人口买卖市场,其实也不过几个奴隶贩子在收购奴隶。

一堆走投无路的平民,或卖自身,或卖子女,插着草标站在那里供奴隶贩子挑挑拣拣。

如果挑中了,奴隶贩子就和卖身的人或者他们的父母签下卖身文书,用一小袋粮食把人换走。

领到一个燃着炭火的火盆边上,拿起一个烧红的烙铁,滋啦一声在那人的身体上烙上专属标记,然后把所有新买的奴隶用铁链铐成一串。

不时的有一声短促的惨叫声,伴随着烙铁灼烧皮肉的声音响起。

人群却麻木而淡然,仿佛这只是理所应当,习以为常之事。

程千叶闻到空气中隐约飘来一股烤肉味,她看着那些不时从人肉上冒出的白烟,只觉得胆战心惊。

她突然回头看了俯卧在车上的墨桥生一眼。

墨桥生正偷偷地打量着她,被这猛得一回头逮了个正着,躲避不及,急忙闪开目光,红了脸低声说了一句:“主人还未曾给下奴赐印。”

他因为伤势不便穿衣,只在腰上盖着薄薄的一条锦被,露出后背肌肤。

那两块形状漂亮的肩胛骨上,重叠着显眼的烙印,旧的烙印被烫去,新的印记随意地加附其上。

赐你个鬼印,你居然还一副期待的样子。

程千叶差点要骂人,忍了忍:“从今以后,自称我,不许再称乱七八糟的东西。”

墨桥生垂下了眼睫,抿紧了嘴。

程千叶没好气的继续看窗外。

一位衣衫褴褛的女人,身前坐着四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孩子头上插着一根草标。

她不由吩咐停下马车。

这个母亲要把自己的孩子卖去做奴隶。

程千叶不敢想象,作为一个母亲怎么会舍得让孩子,去承受小墨曾经承受过的那种遭遇。

那个母亲形容枯槁,神态呆滞,仿佛一具活着的行尸走肉。

程千叶不是没有见过贫困的人,但是在她生活在那个富足安定的世界,无论再怎么想象,也没有亲眼见到这些孩子来得触目惊心。

那几个孩子,瘦到如同筷子一样伶仃的四肢,深深凹陷而显得巨大的眼睛,枯黄得和稻草一样的头发,简直令人不忍直视。

萧绣从车窗凑过脑袋来看着:“卖了总比饿死强。像我那死鬼老爹,就把我领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哄我呆着等他,自己跑了。”

他像是说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故事,“不但浪费了一袋可以换回家的粮食,还害得我差点饿死街头,真是蠢。”

程千叶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转换一下思维方式。

她知道萧绣的观念才是正确的,当人的生存都还困难的时候,温饱问题重于天理人伦和一切情感需求。

一个奴隶贩子走到那个那母亲面前,抓起年纪较小的那个女孩,上下打量,又捏开嘴巴看看了牙齿。

不满意地摇头放手:“长得还凑合,就是太瘦小了,说不定赐个印都熬不过。”

那位母亲有力没气地回答:“半袋粮食就够了。”

那奴隶贩子满意了,伸手去抓那个女孩。

那瘦骨嶙峋的女孩尖叫了起来,拼命往姐姐身后躲。